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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3册教材知识点复习提纲汇编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知识点复习提纲精编版第一单元 各具特色的国家第一课 国体与政体1.1 国家是什么一、国家的本质1.本质: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以后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2.基本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它们是国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3.国家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4.民主与专政(1)区别:含义不同①民主的含义是指一种国家制度。是指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只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世界上不存在着超阶级的民主)。②专政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其意志(政治统治职能是国家的根本职能)。(2)联系: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3)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当今世界主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国家。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享有民主的主体不同,专政的对象也不同。二、认识国体与政体1.国体与政体的关系:(1)区别: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国家管理形式,主要是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关系。第128页共128页
1(2)联系:相互作用: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总是力求采用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3)一个国家的政体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变化既包括随着国体的变化而发生的根本性变化,也包括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的变迁,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不断变化。2.影响政体的因素:除了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都是影响政体的因素。3.代议制:(1)含义: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2)原因:只有公民广泛参与,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体;另一方面,不可能全体公民都经常性地直接管理所有国家事务。因此,代议制是公民和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这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1.2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一、人民代表大会制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2.原因:(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决定着国家的其他具体制度。它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二、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现代国家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第128页共128页
2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区别国家元首产生办法经过选举产生由世袭的君主担任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在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中,国家元首没有实权;在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中,国家元首同时又是政府首脑,有实权在宪法框架内,君主的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形成原因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产物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或对君主制进行改良的产物采用的国家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如美国、法国、德国等少数国家采用,但国家政权的实际运行与民主共和制大体相同,如英国、日本等联系①都是现代国家所采取的基本政权组织形式②相对于君主专制,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的巨大进步三、议会制和总统制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即议会制国家、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国家。议会制总统制区别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国家元首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职责多是礼仪性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政府产生的办法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总统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组织政府第128页共128页
3政府与议会的关系政府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国家权力中心议会总统联系都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所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1.3 政党和利益集团一、政党1.产生:政党是在阶级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作用:在现代国家的政治体系中,以掌握政权、统治国家为目标的政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3.主要目标:政党是有组织的政治团体,通常以执政为主要目标;也有一些政党不谋求执政,但积极致力于推广某种政治思想、维护某种政治利益。4.主要手段:政党争取执政的主要手段是参加选举。5.政党类型:(1)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类型有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政治,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都无法改变其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欺骗人民大众的根本性质。(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二、利益集团1.含义: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向政府或社会提出诉求,或以合法手段施加压力,借以影响公共政策,以争取其团体利益及其成员利益的社会团体。2.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游说、宣传、助选、集会游行、司法诉讼等。3.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集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不同阶级的矛盾。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2.1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一、国家主权第128页共128页
41.含义: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2.重要性: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事驳回。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3.主权国家的权利: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等基本权利。二、中央与地方1.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至于中央和地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各国的情况不尽一致。2.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产生的原因:(1)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2)考虑因素:当然,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3.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1)权力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2)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能。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2.2 单一制和复合制一、单一制和联邦制当今国家的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单一制和复合制(邦联和联邦)。单一制联邦制含义由若干成员单位组成的联盟国家第128页共128页
5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组成单位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也有某些外交权特征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中央与地方分享政治权力、在各自权力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典型国家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二、邦联:是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聪明。邦联虽然也有类似国名的称呼,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三、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阶级、民族、历史、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第二单元 世界多极化第三课 多极化趋势3.1 世界多极化的发展一、世界多极化的形成与发展1.突出特点: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但是,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充满复杂斗争的演变过程。2.影响:(1)世界向多极化发展,是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的,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2)在世界多极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传统国际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与调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大国力量逐渐增强,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关系正在经历变化,国际关系朝着民主化方向发展。第128页共128页
6二、世界主要力量1.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最强大的经济、军事力量,并且极力维护其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地位。中国、欧盟、俄罗斯和日本成为多极化国际格局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2.中国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综合国力不断增强。3.发展中国家在人口、经济、贸易等方面占有举足轻重的地痊,是反对世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3.2 国际关系一、认识国际关系1.含义:国际关系是指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2.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关系等。3.基本形式:竞争、合作与冲突。4.国际交往的主要方式:包括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文化、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交流,外交磋商,领导人互访,缔结条约或协定,等等。5.国际法:(1)含义:国际交往中,各国逐渐以条约和习惯做法为基础,发展出了一些被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被称作国际法。(2)作用:当前,国际法规范着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和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对维护国际关系稳定,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遵守国际法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6.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军事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二、影响国际关系的主要因素1.影响因素:国家之间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国家利益、国家实力、宗教、文化和历史等。2.决定因素:国家利益和国家实力是影响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1)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2)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128页共128页
7(3)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在维护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4)维护国家利益的有力保障:是强大的国家实力。国家实力通常用一国的综合国力来衡量。因些,我国应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国家实力。第四课 和平与发展4.1 时代的主题一、时代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问题发展问题含义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世界现状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世界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联系和平是发展的前提,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需要国际社会保持持久和平的环境,为各国正常发展和政治经济的往来提供保障。战乱和冲突是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发展是和平的基础。实现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才能够为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消除贫困,减少地区冲突的发生,消除不稳定的因素,为维系持久和平提供动力。二、促进和平与发展的因素1.经济全球化发展加深了各国相互依赖程度。国家间日益增强的贸易往来,增进了彼此间的交流。各国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经济上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共同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意愿不断增强。第128页共128页
82.不同力量中心之间相互制衡。发展中国家力量不断增强,新兴经济体实力提升,壮大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力量。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改变了国际关系和战争面貌。3.谈判与对话成为解决冲突的主要手段。随着国际协调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多边主义的深入发展,国家间交流与合作的机制日趋成熟,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冲突。4.2 挑战与应对一、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1.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本质上将本国利益凌驾于其他国家的合理利益之上,凭借本国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优势,或利用国际旧秩序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对其他国家进行控制、干涉或者侵略,在损害他国利益的同时,造成世界的动荡不安。2.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3.世界和平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4.措施:为了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世界各国应该共同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二、国际关系民主化1.原因:面对影响和平与发展的诸多挑战,中国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商量着办。国际关系民主化是世界和平的重要保证。国家不分大小、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各国的事应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决定,国际上的事应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平等协商。2.对策: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动肯定是不能成功的。国际社会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共同推动建立适应国际力量对比新变化 的的全球治理体系,更好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第128页共128页
9第五课 中国的外交5.1 中国外交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1.决定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2.基本内容:(1)基本立场:独立自主。(2)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3)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4)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石,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更加成熟和完善,我国对外活动进入了更加活跃的时期。2.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习近平外交思想。这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外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为探索解决当今世界各种复杂问题指明了方向。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仅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己任,而且将为人类社会共同进步展现更大担当。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弘扬了中华民族世界大同、四海一家的传统精神,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成为新时代中国外交的一面鲜明旗帜。这一理念超越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的不同,站在全人类整体利益的高度审视国与国关系,展现了世界情怀和全球视野,是新时代中国外交追求的崇高目标。4.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积极因素和坚定力量,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外交正谱写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新篇章。第128页共128页
105.2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1.原因:(1)当今世界,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世界各国相互联系与依存程度日益加深。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突出,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各国人民应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新中国不同时期重大外交思想和主张,反映了中外优秀文化和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适应了新时代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历史性变化,指明了世界发展和人类未来的前进方向。2.举措:(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2)我们要从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五个方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在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安全上,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经济上,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文化上,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生态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二、中国智慧的生动实践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国际和平事业、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构建全球公平正义的新秩序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同时,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128页共128页
113.我国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注重塑造我国的国家形象,重点展示中国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团结、山河秀美的东方大国形象,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人类作出贡献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第三单元 经济全球化第六课 走进经济全球化6.1 认识经济全球化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1.含义: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商品、服务及技术、资金、劳务等要素,通过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流动和广泛配置,世界经济出现了高度融合的局面,这就是经济全球化。2.表现: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二、影响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因素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多种动因驱动的结果,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1.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2.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世界各国对本国、本民族利益的追求。3.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全球化奠定了体制基础。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1.跨国公司的含义: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大型企业。2.地位:跨国公司的大规模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3.影响:(1)积极影响:跨国公司推动着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与国际分工的深化,把国际分工发展为跨国公司的内部分工,把国际贸易发展为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形成了以公司内部分工和贸易为基础的国际经济体系,促进了全球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全球的科技合作与进步。第128页共128页
12(2)负面影响:如不考虑母国或东道国的国家利益,实行跨国行业垄断,破坏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落后产能和环境污染,各国必须制定相应政策,尽可能减少跨国公司的负面影响。6.2 日益开放的世界经济一、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1.机遇:(1)经济全球化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各方利益。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又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促进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促进国际分工水平提高和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从而推动世界范围内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科技进步、产业转移与结构升级,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2)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自身经济发展。2.挑战:(1)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平衡问题,我们必须高度关注贫困和饥饿问题,同时要正视和妥善处理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给不同产业、不同群体带来的冲击。(2)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加剧。一国的经济波动可能殃及他国,甚至影响全世界,酿成国际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3.对策:面对经济全球化,我们既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又要勇敢迎接挑战,同舟共济,实现合作共赢。二、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举措:1.为了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引导好经济全球化走向,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2.为了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要建设创新型世界经济,开辟增长源泉;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拓展发展空间;要建设联动型世界经济,凝聚互动合力;要建设包容型世界经济,夯实共赢基础。3.为了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要完善全球治理。为各国发展尤其发展中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128页共128页
13第七课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7.1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一、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1.形成: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和开放型经济体系逐渐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2.举措:在新时代,我国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更加主动地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1)适应新形势,我们要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要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拓展对外贸易,推进贸易强国建设。(2)适应新形势,我们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要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二、对外开放与自力更生1.关系:立足我国国情,放眼世界,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既要注重对外开放、合作共赢,又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对外开放和自力更生好比两条强有力的“腿”,支撑我国经济迈入现代化。2.原因: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必须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任何时候都不能依赖别人搞建设,必须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自己的出发点,这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我们尤其要矢志不移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不是闭关自守,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在立足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第128页共128页
147.2 做全球发展的贡献者一、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1.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我国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和挑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推动了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2.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贡献者。具体表现:(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数亿贫困人口成功脱贫。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发展的巨大贡献,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有益启示。(2)中国的发展为世界各国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更充足的资本、更丰富的产品、更宝贵的合作机会,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增长提供了持续强大的推动力。中国同一大批国家的联动发展,使全球经济发展更加平衡。中国改革开放持续推进,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二、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1.今天的中国,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同世界深度互动,向世界深度开放。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始终做全球发展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促进世界共同发展、持续发展,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2.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和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奉行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规则制定,按照共同制定的规则办事,通过协商为应对共同的挑战找到共赢的解决方案。3.我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繁荣。第四单元 国际组织第八课 主要的国际组织8.1 日益重要的国际组织一、国际组织的分类与机构1.含义:指的是若干国家的政府或民间团体经协商联合建立的经常性组织。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基石,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2.分类第128页共128页
15成员性质政府间成员是主权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非政府成员主要是团体或公民等地理范围世界性向全世界开放区域性成员限于某一特定的地域范围,或基于某一共同的军事、经济利益,或基于某种共同的文化、宗教、民族背景职能范围一般性职能范围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专门性具有专业技术职能,主要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性活动3.机构:议事和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还设有司法机构。二、国际组织的产生及作用1.产生: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要求,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要求;是应对日益复杂的共同问题和全人类面临的课题的需要。2.作用:(1)积极作用:国际组织可以促进国际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协调、合作,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2)消极作用: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事务受诸多因素制约,有其局限性。个别大国依仗实力,力图控制国际组织,使之成为其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工具。8.2 联合国一、《联合国宪章》倡导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1.地位: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联合国的原则:第128页共128页
16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必须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各会员国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必须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而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二、联合国的主要机构联合国的主要机构:①联大:联合国审议机构,每一会员国有一票,重大问题超过2/3的票数才获得通过。②安理会: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的机构。由5个(中美英法俄)常任理事国和10个(联大选出任期两年)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承担--③经济及社会理事会。④托管理事会(已完成使命)。⑤国际法院(总部在荷兰海牙)。⑥秘书处:负责联合国日常事务,现任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葡萄牙)。三、联合国的作用1.联合国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联合国协调国际社会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活动,为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人权事业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3.联合国是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是集体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的有效平台,应该继续成为维护和平的使者、推动发展的先驱。8.3 区域性国际组织一、欧洲联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1.地位: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成为世界格局中的重要力量。2.发展过程:经历了从欧洲共同体到经济与货币联盟、再到欧盟的发展过程。3.宗旨:促进和平,追求公民富裕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基本价值标准,加强国际合作。4.中国与欧盟的合作与交往1975年5月,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中欧各具经济优势,互补性强。四十多年年来,中欧关系发展迅速,欧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政治互信不断深化,经贸联系日益密切,人员交流持续频密。二、亚太经合组织1.地位:APEC是亚太地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机制。第128页共128页
172.宗旨:支持亚太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繁荣,建设活力和谐的亚太大家庭,捍卫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鼓励经济技术合作,保障人民安全,促进建设良好和可持续的商业环境。3.组织方式:①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各成员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不承担强制性的条约义务;有较充分的时间逐步地、渐进地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②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奉行开放的地区主义,坚持非歧视原则,不存在共同的对外关税壁垒,不是封闭的贸易集团。③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4.中国在亚太经合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在亚太地区举足轻重,是APEC的重要成员。自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以来,中国参加了历届部长级会议和历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积极参与各层次领域合作,为促进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三、东南亚国家联盟1.地位:是亚洲最令人瞩目的区域性国际组织。2.发展:东盟于1967年成立,有10个成员国。21世纪以来,东盟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10+1”,“10+3”、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和东亚峰会等机制,成为推进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平台。3.中国与东盟:中国与东盟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2003年,中国与东盟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中国现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13年10月,中国倡议与东盟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四、非洲联盟1.地位:是非洲最重要的区域性合作组织。2.发展:非盟的前身是成立于1963年的非洲统一组织。1999年,非洲统一组织第四届特别首脑会议通过《锡尔特宣言》,决定成立非盟。2002年,非盟正式取代非洲统一组织。目前,非盟有55个成员,最重要的决策由首脑会议作出。3.作用:非盟成立后,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成为引领非洲国家联合自强、共谋发展的一面旗帜,其领导权威得到非洲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第128页共128页
184.中国与非盟:中国重视发展与非盟的关系。中国与非盟在气候变化,“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重大国际问题以及非洲热点问题上保持沟通协调。非盟在涉及中国核心和重大问题上积极支持中国。中国向非盟机构能力建设、有关推和行动和非盟总部会议中心,非洲疾控中心等项目建设提供援助。第九课 中国与国际组织9.1 中国与联合国1.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历史演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是世界反法西斯同盟主要成员国,参与了酝酿、筹建联合国的过程。中国是旧金山制宪会议发起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要求取代已经根本不能代表中国的旧政府,参加联合国工作。但是,美国采用各种手段,对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设置重重障碍。经过长期斗争,1971年19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著名的第2758号决议,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2.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地位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当代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在事关和平与安全的重大事务上享有否决权,是联合国中拥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之一。作用中国本着自身肩负的重大国际责任,尊重联合国的权威地位,维护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在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发挥着建设性作用。①中国坚持以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②中国坚持以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③中国是联合国改革的最早倡导者和有力支持者之一。主张中国倡导和支持联合国改革,主张改革应有利于坚持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更好地发挥联合国的作用,维护会员国的共同利益;应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权和发言权,切实维护其利益。第128页共128页
199.2 中国与新兴国际组织一、二十国集团1.成立原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深感有必要对全球经济进行监管和治理,然而,西方国家主导的旧的国际机制已难以胜任此任务,二十国集团因此成为新的全球经济治理平台。二十国集团成员涵盖面广、代表性强,其构成兼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同地域的利益。2.讨论议题:二十国集团主要讨论全球重大经济金融热点问题,每次峰会前不定期举行协调人会议、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以及贸易、劳工就业、农业、能源、数字经济、卫生等专业部长会议。3.中国与二十国集团:中国是二十国集团的创始国,也是二十国集团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二十国集团已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中国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历次二十国集团会议上都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共同构建创新、开放、联动和包容型世界经济的中国主张,倡导平等、开放、合作、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观,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完善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二、金砖国家1.诞生:金砖国家的诞生和发展,是世界经济变迁和国际格局演变的产物。2.贡献:金砖五国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深入,深化了团结互信,增进了五国人民福祉,拉紧了利益和情感纽带,为世界经济企稳复苏并重回增长之路作出了突出贡献。3.地位:金砖国家已成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维护共同利益的重要平台。4.中国与金砖国家:在金砖国家中,中国的经济体量最大,作用相对突出。中国一直努力推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形成和不断发展,顺应历史大势,把握发展机遇,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建设性作用。2017年,中国作为金砖国家轮值主席国,在总结金砖合作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以对话合作、共谋发展为宗旨的“金砖+”合作理念,并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举办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话会。三、上海合作组织1.成立:1996年,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建立“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第128页共128页
20年,乌兹别克斯坦加入,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2.模式:在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指引下,上合组织开创了自冷战结束以来区域合作的新模式,成为当今世界区域合作的典范。3.作用:上合组织自成立之初就将“三股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视为重要的合作领域。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机构,在国际反恐领域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1.地位:是中国倡议成立的多边金融合作机构。2.成立:亚投行于2016年1月正式运营,总部设在北京,工作语言为英语。3.宗旨:亚投行致力于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为能源、电力、交通、通信、农业基建、供水、环卫、城建和物流等工程项目提供资金支持。4.运行原则和目标:公开、透明、独立、问责,目标是精简、廉洁、绿色。5.运行:亚投行充分借鉴现有多边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规章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包容性。亚投行在现行国际经济金融秩序下运行,同其他全球和区域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第128页共128页
21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精编版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1)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具体表现: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物质与精神需求提供法律保障。是维护高效、诚信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在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民法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行为规范。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法促进民主政治。(2)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3)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提醒: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民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实施好民法典,可以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②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③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④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2.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128页共128页
22(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法治与德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必要性(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①内涵:民事主体不论职位高低、社会状况如何,在民法面前,所有个体一律平等。②表现: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地受到保护。(2)自愿原则第128页共128页
23①内涵:保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被国家权力、其他民事主体非法干涉,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②表现: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没有强制力影响,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违背自愿原则的,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3)公平原则①内涵: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②要求:对利益或损害的分配在主观心理上应持公平的态度;反对暴利,要求民事活动的结果不能显失公平,否则就应以公平为尺度加以平衡;要求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4)诚信原则①内涵:是道德标准的法律化,对于民事活动的公平进行具有普遍的控制作用。②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心存善意、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做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①内涵: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②要求:对民事主体滥用权利、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张扬社会正义。(6)绿色原则①实质:是民法典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法律导向,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②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维护环境公共利益。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依据(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第128页共128页
24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②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③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提醒: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是心理状态的良好表现。对于心理健康多通过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进行保护,只有当精神损害影响心理健康时才得以成为健康权客体上的健康。2.范围(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要求(1)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意义: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表现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第128页共128页
25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想一想] 某中学高一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问可以吗?如果林某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频繁更改吗?提示:①要具体分析林某的年龄情况。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年满十八周岁可以更改姓名。②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因而不宜频繁更改名字。2.肖像权(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姓名权肖像权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法律特征第128页共128页
26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肖像具有物的属性;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侵权行为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拓展:姓名权的具体表现(1)姓名决定权,指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三、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第128页共128页
27(1)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2)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3)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2.隐私权(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意义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提醒: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开;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不得非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等;公民的任何其他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可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3.公民人身权的比较法律允许法律禁止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28页共128页
28生命健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提醒: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2.1保障各类物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1)财产制度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第128页共128页
29(2)财产权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②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④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想一想] 怎样理解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提示:一方面,财产是各种形式的劳动所得;另一方面,只有投资资本获得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和权益才有保障。如果财产权不能获得有效保障,人们便失去投资和劳动的积极性,经济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清晰的产权是市场交换的前提,也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缺乏有力的财产权保护,其后果是经济纠纷、扯皮,市场主体自然就缺乏安全感,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也受影响,市场繁荣就会成为一句空话。2.所有权(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收益第128页共128页
30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处分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取得方式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提醒: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物尽其用——他物权1.他物权(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第128页共128页
312.用益物权(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意义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保障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担保物权(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第128页共128页
32(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想一想]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提示: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性质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目的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实现商品的价值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不限于不动产特征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拓展: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第128页共128页
33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提醒: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2.2 尊重知识产权一、保护创作——著作权1.知识产权(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2)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3)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2.著作权的含义和内容(1)含义: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2)内容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提醒: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一是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二是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录制、摄影、绘画、表演等。3.著作权保护(1)表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2)期限第128页共128页
34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3)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提醒:保护期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②自然人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③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提醒:常见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3)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如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二、激励创新——专利权1.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2.专利权的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3.专利权的种类及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种类涉及内容核算日期法律保护期期满后针对技术创新20年第128页共128页
35发明专利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10年4.申请和保护专利的意义(作用)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②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特别提示】正确把握专利权的申请和特点①专利申请坚持书面原则和优先原则。申请人申请专利必须以书面形式整理材料,同样的专利以先申请者为准。②专利权具有专有性。专利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利。③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只在该国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效力。④专利权具有时间性。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满后,专利权即告终止。三、点石成金——商标权1.商标(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2)表现形式: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3)意义: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2.注册商标(1)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第128页共128页
36(2)商标注册的意义:商标注册人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特别提醒】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3)商标注册的条件: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4)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及侵权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规定a.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商标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特别提醒】商标与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商标含义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第128页共128页
37意义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形式文字、图案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知识整合】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保护对象权利分类是否需要办理手续保护期限著作权作品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专利权发明创造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需要办理手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商标权商标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需要办理手续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3.1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3.合同的意义(1)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第128页共128页
38(2)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提醒:合同的作用(1)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社会生活中难免发生矛盾和纠纷,有些纠纷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合同意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的依据:只要正确地签订合同,即使纠纷已经产生,依据合同办事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之道。4.正确认识自愿原则(1)内涵:①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②与谁订合同自愿。③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⑥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2)必要性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3)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4)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自愿也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提醒: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确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的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原则。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要约与承诺要约承诺第128页共128页
39含义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主体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2.订立与生效(1)有效情形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想一想]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2)无效情形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第128页共128页
40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行为人看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意思表示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从是否合法、合理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立字有据更可靠1.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2.分类(1)口头合同①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2)书面合同①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128页共128页
41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含义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适用对象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提醒: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3.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第128页共128页
42[想一想] 庄老伯经熟人介绍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居,碍于情面没有与之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装修项目、材料、价格、质量等内容,装修结束验收时,庄老伯发现装修公司遗漏了好几个项目,要求重做,但装修公司认为庄老伯口说无凭,因而拒不重做。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纠纷?怎样避免上述纠纷?提示:口头合同虽然便捷,但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问题,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容易产生争议。订立书面合同,要求施工方做出具体的工程方案,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1.合同履行的含义: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2.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诚信履行:当事人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3)协作履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提醒: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是享有合同权利的前提。没有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无从谈起;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而履行合同义务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3.合同履行的要求(1)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2)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①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②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提醒:合同的一般条款第128页共128页
43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订立合同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它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标,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数量和质量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的数量要确切,质量需详细具体,如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都要明确价款或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由哪一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守约方给予的救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哪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3)合同的变更①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想法。②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1.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2.违约责任第128页共128页
44(1)实质: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2)判定①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②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3)承担方式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表现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赔偿损失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第128页共128页
45提醒:违约责任的特点(1)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具有相对性,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4)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3.免责情形(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拓展:违约行为免责的两种情形(1)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2)约定的免责情形。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提醒:地震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不可抗力。如合同发生在地震之前,地震即为合同不能履行之免责情形;如在地震发生之后,地震对于合同的订立成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客观情况,不能为冒险签订的合同免责。[想一想] 小明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由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地产建设工程停工,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小明被告知交房延期。这种情形属于合理顺延吗?第128页共128页
46提示:属于。根据民法的绿色原则,政府在重污染天气要求企业停工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1)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承担方式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返还财产第128页共128页
47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财产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2.诉讼时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想一想]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还能要回钱吗?提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比较: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含义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第128页共128页
48产生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原则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举证责任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责任范围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提醒: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一般侵权责任第128页共128页
49(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形式:故意或者过失。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3)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特别提醒】区分几种不同侵害财产损害既包括直接损害,如车辆被盗,也包括间接损害,如因车辆被盗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人身伤害包括生命的损害、身体的损害、健康的损害三种情况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2.特殊侵权行为: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第128页共128页
50(2)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第128页共128页
51(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2)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4.2 权利行使注意界限一、民事权利有限制1.限制的内容(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于人身权设定了界限(1)表现: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2)原因: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3)例外: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3.对知识产权的限制(1)作品的合理使用①处理: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想一想] 甲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某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老师构成对某乙侵权。法院审判的依据可能是什么?提示:甲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但是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第128页共128页
52①处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②情形: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1)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2)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2.正确处理相邻关系(1)原因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②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2)处理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想一想] 甲与乙是某村村民,平日关系甚好。但在年初甲在乙房屋后面建房时,没有留出足够的空间,其房屋的滴水檐距乙房屋后墙太近,以致下雨时乙房屋后墙墙体因水滴受潮导致屋内墙皮脱落,进而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甲屡劝乙不听,两家关系交恶,最终甲将乙告上法庭。法院处理甲乙两人的纠纷的实质是什么?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什么原则?甲应该负什么责任?提示:甲乙两人的纠纷的实质是相邻关系纠纷;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应该负责赔偿乙的损失,并加固乙的房屋。第128页共128页
5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5.1 家和万事兴一、育小职责大1.亲属关系(1)内容: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2)处理: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拓展: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28页共128页
54提醒: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3.父母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想一想] 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小明父母的态度。提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二、敬老是义务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想一想] 如果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该怎么办?提示: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抚养赡养扶养区别定义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于平辈之间第128页共128页
55适用范围适用于长辈对晚辈适用于晚辈对长辈联系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2)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主要行为①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②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③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2)法律责任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提醒: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则第128页共128页
56(1)依法及时、有效干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2)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当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治、临时安置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发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现实侵害和潜在危险。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3)尊重被害人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减刑、假释时,应当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4)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5.2 薪火相传有继承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继承关系(1)被继承人与遗产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3.继承权(1)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2)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第128页共128页
57(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含义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想一想] 老益是个企业家,年轻的时候一场车祸,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开始做生意,在商场里闯荡几十年后做出了一番事业,但是因为患有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因为死前老益没有立遗嘱,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吗?提示:我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顺序是这样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因为老益的母亲还健在,而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轮不到老益的哥哥弟弟们。所以老益的财产应当全部由老母亲继承。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依据: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3)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第128页共128页
58(4)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5)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6)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提醒: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遗嘱继承有四个特点,一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二是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三是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四是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2)遗赠抚养协议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拓展: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第128页共128页
59提醒:遗嘱继承是否有效要从两个方面判断,一是在内容上看四点:立遗嘱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形式合法;遵循养老育幼的原则。二是在形式上看两点:时间上最后一份有效,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需有见证人。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结婚(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起点。(2)内涵: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3)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3.结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第128页共128页
60(2)步骤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想一想] 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这种说法对吗?提示: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没有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护。5.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128页共128页
61提醒:生活中,不少夫妻在处理家庭琐事时,常常容易“冲动”——争吵或者分居,甚至是提起离婚诉讼,急不可耐!当然,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坚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不轻易作出离婚判决。为了使双方都能冷静下来,《民法典》为“冲动离婚”的夫妻二人,设置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让他们能回想起对方的付出和不易,反思自身的缺点和不足;珍惜缘分、修复感情,对婚姻和家庭不轻言放弃;待冷静期结束后,再遵从内心真正的想法作出决定。3.离婚的程序(1)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2)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6.2 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实质: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第128页共128页
62(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①表现: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②意义: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提醒: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2.内容(1)夫妻共有财产①范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拓展: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的内容(1)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28页共128页
63(2)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提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3.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2)方式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7.1 立足职场有法宝一、法律守护劳动者第128页共128页
64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1)宪法规定与国家职能①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2)劳动法与劳动者①劳动法作用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意义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②劳动者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辨一辨] 有人认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企业让劳动者加班加点是违法行为。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提示:以上观点不正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2.劳动法基本原则(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①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第128页共128页
65①内涵: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②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①表现: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二、劳动也要签合同1.劳动合同(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内容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②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4)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订立(1)原则原则内涵合法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第128页共128页
66诚实信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2)有效劳动合同及其法律效力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3)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7.2 心中有数上职场一、明明白白工作1.劳动者的权利(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含义: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它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②形式: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休息休假的权利①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②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③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第128页共128页
67(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①必要性: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现象,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②要求: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5)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2.劳动者要承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清清楚楚维权1.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2.劳动争议解决方式(1)协商与和解①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②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申请调解①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③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3)劳动仲裁①含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第128页共128页
68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③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提起诉讼条件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拓展:劳动争议的处理(1)各国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2)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这就形成了“裁审自择”“裁审分轨”的双轨体制。(3)根据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较多,政府常常从中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形成“裁审衔接”的单轨体制。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一、迈出创业第一步1.选择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1)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影响: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2.准备相应的文件(1)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第128页共128页
69(2)意义: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4.企业信息公示制度(1)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二、市场竞争讲公平1.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公平竞争(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2)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2.不正当竞争的三种主要行为(1)“搭便车”行为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③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128页共128页
70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醒: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躲避法律或直接违反法律的方式,采取弄虚作假、欺诈和其他损人利己的手段以谋取高额的利润。比较: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法律基础依法竞争违法行为竞争目的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会创造财富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牟取暴利或优势竞争手段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竞争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竞争后果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带来正面效果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为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1.保护消费者利益(1)必要性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第128页共128页
71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2)意义: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2.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1)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3)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3.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1)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二、依法纳税是义务1.公民依法纳税的依据(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第128页共128页
72(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2.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企业所得税①含义: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3)个人所得税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想一想] 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何意义?提示: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拓展:影响很大的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增值额个人所得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第128页共128页
73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特点只对增值额征税按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作用避免重复征税、偷漏税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9.1 认识调解与仲裁一、以和为贵选调解1.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1)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2.调解与人民调解(1)调解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②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③形式分类主持诉讼调解人民法院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第128页共128页
74诉讼外调解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仲裁调解仲裁机构(2)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①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②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③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想一想] 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这种观点对吗?提示: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那种认为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拓展:正确区分调解与和解(1)调解是在有关组织、机关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2)调解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和解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3)调解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二、便捷经济选仲裁1.分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2.制度(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3.特点(1)更加便捷、经济。第128页共128页
75(2)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判一判](1)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2)在我国,仲裁委员会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3)仲裁审理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拓展:仲裁与诉讼的不同(1)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2)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3)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4)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9.2 解析三大诉讼一、诉讼及其特点1.诉讼(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内涵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2.诉讼法:第128页共128页
76(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2)我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提醒: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讲的。实体法是规定实质性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刑法和民法都属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如都要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等。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案件的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也存在许多差异。比如,只有刑事诉讼法才规定有侦查程序、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程序及死刑复核程序等。二、诉讼的主要类型1.三大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区别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诉讼目的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问题解决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主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只能是由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举证责任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第128页共128页
77适用法律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2.差异表现: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3.主要差异(1)在诉讼目的方面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在提起诉讼的主体方面①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②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醒:三大诉讼的侧重点(1)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1)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2)意义: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拓展: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关系第128页共128页
78(1)区别①含义不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②对象不同。前者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③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④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全部承担。(2)联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相同,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益,帮助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提醒:(1)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2)法律明确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应当根据其所处诉讼阶段等具体情况,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2.申请回避的权利(1)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2)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上诉的权利(1)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第128页共128页
79二、寻求法律援助1.设立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2.制度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3.表现(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4.要求(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判一判](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应诉1.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2)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第128页共128页
80(3)地位: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4)管辖: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判一判](1)三大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一样的。(×)(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必须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立案(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3.应诉(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二、审理与判决1.开庭审理(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3)阶段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第128页共128页
812.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想一想] 什么是两审终审制?提示: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提醒: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自诉的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果有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状要有原告的签名、签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相应的副本。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3)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收集与保存证据(1)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第128页共128页
82(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3)表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想一想]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二、主张权利靠举证1.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2)行政诉讼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2.举证基本原则(1)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判一判](1)在因某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该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可以作为物证。(×)第128页共128页
83(2)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3)“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行政诉讼。(×)(4)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应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例外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提醒: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本质区别(1)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2)责任转移与否不同。(3)能否预先分配不同。(4)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第128页共128页
84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知识点考点复习提纲精编详细版第一课走进思维世界1.1思维的含义与特征一、思维的含义1.思维的意义:由于有思维参与其中的人类社会实践,人成了万物之灵。2.体悟思维:只要我们在“想”、在“考虑”,就能切身体会到我们在思维。3.思维的内涵(1)思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思维与意识同义,狭义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2)“逻辑与思维”中所说的“思维”主要是从狭义角度来讲的,指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拓展:全面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区别内容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形式感性认识以人的感觉器官直接反映事物,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理性认识只能由人的理性思维去把握,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等三种形式阶段认识的初级阶段认识的高级阶段特点直接性和形象性间接性和抽象性联系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因为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起点,建立在感性认识基础上的理性认识才是真实可靠的,坚持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中来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因为只有理性认识才是对事物更深刻、更全面、更可靠的反映,只有理性认识才能指导人们按规律办事,有效地改造世界提醒:从性质上看,无论是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4.思维的方式(1)类型: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2)意义:认识事物本质、把握事物规律的重要的思维方式,是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二、思维的特征1.思维风格的差异:人人都会思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风格。不同风格的思维在第128页共128页
85速度、方式、质量乃至结果上有很大的差异。2.思维的共同特征特征内涵间接性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概括性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能动性思维能够提炼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别于客观实际的认识。正确的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错误的思维歪曲地反映认识对象拓展:思维的间接性和概括性特征关系思维的间接性思维的概括性区别含义所谓间接性,就是人凭借已有的知识经验或其他事物的媒介,理解或把握那些没有直接感知过的,或根本不可能感知到的事物,以推测事物过去的进程,认识事物现实的本质,推知事物未来的发展多次经历某些事物之后,把它们的共同特征和规律抽取出来,加以概括举例(1)人类学家根据古生物的化石及其他有关资料,就能推知人类进化的规律;(2)医生根据对病人的体温、血压、血液、尿液、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的有关资料,就能确诊病患和病因;(3)气象工作者根据已有的气象资料,就能预知今后天气的变化;(4)教师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可以推断学生的内心世界;(5)地震工作者可以根据动物的反常现象或其他仪表的数据来分析与预报震情;(6)人们不知道某些疾病与遗传基因的关系,但人们可以根据实验来认识它们之间的关系(1)人们把形状、大小各不相同而能结出枣子的树木归一类,称之为“枣树”(2)把枣树、苹果树、梨树等依据其根、茎、叶、果等共性统称为“果树”(3)每次看到“月晕”就要“刮风”,地砖“潮湿”就要“下雨”,就能得出“月晕而风”“础润而雨”的结论(4)人们认为“凡正常运行的计算机都有中央处理器”作用能够弥补直接感知的不足,克服感性认识的局限,更深刻、更正确、更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这种间接性也可能因为感性材料的虚假或片面,或加工制作的失误,凭借思维的概括性,人们才能以简驭繁地认识世界,从千差万别、纷纭复杂的事物现象中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第128页共128页
86导致认识失真联系间接性和概括性是思维的两个基本特征。正因为思维具有概括性,人们才凭借已获得的感性材料、经验和知识,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从而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思维才体现出间接性的特点3.思维的作用: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思维能够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提醒:思维的间接性特征与思维来源于实践并不冲突(1)要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就要在实践中接触和变革事物,占有丰富、真实的感性材料,然后对其进行科学的加工制作,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2)思维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才能弄清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能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1.2思维形态及其特征一、思维的基本形态1.思维形态的分类划分标准类型含义从思维的方向看发散思维向不同方向扩散的思维聚合思维向同一方向收敛的思维从思维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看 综合思维整体地认识对象的思维分析思维分别地认识对象的思维从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看辩证思维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思维形而上学思维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思维根据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的不同抽象思维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形象思维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2.思维的基本形态: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抽象思维。第128页共128页
87形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二、思维基本形态的特征1.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主要特征(1)抽象思维: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2)形象思维: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2.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关系:两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各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拓展: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关系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区别含义人们把以概念作为基本单元进行的思维,称为抽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基本单元概念感性形象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感觉、知觉、表象联系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是根据思维加工时所使用的基本单元而区分的两种不同思维形态;无论是形象思维还是抽象思维,都来源于实践。形象思维是抽象思维的基础,抽象思维依赖于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有待于上升到抽象思维二、正确理解概念、判断与推理(1)在抽象思维中,对某一事物或某类事物及事物的性质、关系等,人们是运用概念来反映的。(2)概念只有结合起来构成判断,才能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从而形成确定的思想。(3)人们要从若干已知的事物情况认识未知的事物情况,或者说明事物情况出现的原因,就必须运用推理。提醒:思维形态≠思维形式(1)根据思维加工时所使用的基本单元不同,思维可区别为不同的形态,即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2)抽象思维的基本单元是概念,形象思维的基本单元是感性形象。抽象思维的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综合认识思维形态(1)感性材料与感性认识不同,前者是客观事物,后者是主观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而非正确、错误之别。(2)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个体思维与群体思维是根据不同标准划分的,其中不免交叉现象,比如:既是个体思维又同时是抽象思维等。第128页共128页
88第二课把握逻辑要义2.1“逻辑”的多种含义一、“逻辑”的多种含义1.“逻辑”是一个多义词:现代汉语中的“逻辑”,或者与“规律”同义,或者指“逻辑规律与规则”,或者指认识问题的某种“思维方法”,或者指“逻辑学”这门学问。2.逻辑学研究的对象:“规律”意义上的“逻辑”是所有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规律与规则”,以及“思维方法”意义上的“逻辑”才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3.逻辑学研究的目的:逻辑学研究试图将逻辑规律与规则运用到实际思维中,以区分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是为把握“规律”服务的。二、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1.含义:人们把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视为狭义的逻辑学,而把含有狭义的逻辑学和研究辩证思维中的规律、规则与方法的辩证逻辑等视为广义的逻辑学。2.形式逻辑的核心任务:形式逻辑特别关注推理问题。其核心任务是要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3.意义:学习狭义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是学习广义逻辑学的基础。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2.2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一、同一律:思维的确定性要求1.作用: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与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游移不定。这就要遵循同一律的要求。2.内容:通常用公式“A是A”来表示同一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3.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作“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4.误区: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同一律并不要求它们一定是同一的。同一律并不否认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和发展。它所反对的,只限于在时间、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意变更概念或判断。二、矛盾律:思维的一致性要求1.作用: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避免思维出现不融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2.内容: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矛盾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第128页共128页
893.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自相矛盾”。4.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①思维中出现的自相矛盾不同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事物的客观矛盾。②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此事物可以变成彼事物。从不同时间、不同方面对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论断,并不是自相矛盾的。[想一想] “自相矛盾”与客观矛盾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吗?提示:不是。自相矛盾属于思维认识的范畴,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反映,而且是错误的。客观矛盾不是思维认识的范畴,不是一种反映,是一种客观存在。三、排中律:1.排中律的含义: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2.排中律的通用公式: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来表示排中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3.遵守排中律的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两不可”。4.排中律意义:矛盾律表明,论断“A”和“非A”必有一假;排中律进一步表明,“A”和“非A”必有一真。识别与把握“A”和“非A”这种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于提升逻辑思维能力有重要意义。5.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只有遵循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才有可能成为科学的思维,而违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不可能是科学的思维。[判一判] (1)排中律的基本内容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来表示。(√)(2)对同一对象形成的论断“A”和“非A”同假或同真。(×)拓展:比较矛盾律和排中律关系矛盾律排中律区别要求不同要求排除人们思维的自相矛盾,强调“A不是非A”,即矛盾的论断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排中律要求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强调“A”与“非A”,其中必有一真错误不同“自相矛盾”“两不可”作用不同运用不矛盾律可以以真推假,即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判断,如果一个真,则另一个必假运用排中律可以以假推真,即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判断,如果一个假,则另一个必真第128页共128页
90联系矛盾律与排中律都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人们在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则,它们从不同侧面保证思维的确定性第三课领会科学思维3.1科学思维的含义与特征一、科学思维的含义1.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2.科学思维与不科学思维相对立。不科学思维是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思维。3.科学思维不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拓展:怎样做到自觉地走向科学思维1.科学思维的含义: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它与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不科学思维相对立。2.人人都有思维,但只有正确的思维才能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正确的思维要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理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的思维能够更加自觉地走向科学思维。提醒:科学思维方法≠科学方法(1)科学方法主要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的方法问题。它既包括具体的实践活动所采用的方法,如具体的工作方法、科学实验的方法等,也包括人们思考问题、认识问题的方法,后者即科学思维方法。科学方法与科学思维方法是包括与被包括的关系,其外延不同。(2)科学思维方法是人们在长期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逐步总结出来的,它能帮助人们在认识世界的活动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能提高人们认识世界、进而改造世界的能力。二、科学思维的特征特征阐释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不盲目崇拜权威,不盲目相信书本结论,它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注重实事求是的推理和论证,坚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科学思维总是通过对事物历史与现实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第128页共128页
91结果具有预见性结果具有可检验性思维的结果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越是复杂的事物,对它的认识越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判一判] (1)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2)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普适性,其正确性是无条件的。(×)3.2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一、思维素养意义1.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2.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3.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二、思想政治意义1.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2.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全面理解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角度阐释思维素养意义捍卫真理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科学的抽象思维一定是符合逻辑要求的思维,违背逻辑要求的思维不是科学思维。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真理的职责把握本质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世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认识世界,不仅要认识事物的部分、方面、阶段,而且要认识发展变化着的整体。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为全面地、动态地把握客观事物着眼创新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第128页共128页
92思想政治意义觉悟层面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实践层面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第四课准确把握概念4.1概念的概述一、概念的含义1.属性的含义及分类: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属性。事物的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2.概念的定义:概念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3.概念的表达: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但并非一个语词在任何场合一定表达同一个概念。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果不作区分,就容易引起概念混淆。拓展:概念和语词是一种怎样的关系1.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概念是在语词的基础上形成的,总是通过语词表达出来。脱离语词的赤裸裸的思想概念是不存在的。语词是概念的物质承担者或者物质外壳。2.概念与语词还是有明显区别的。语词是声音和词义的结合体,概念只是语词的基本的词义。概念是事物范围和本质的反映。概念构成了语词的基本内容,但语词除了包含概念以外,还包含主体对事物的各种主观感受,即主体对事物的褒贬等含义。因此在把握概念与语词的联系的同时,也要注意语词和概念的区别。概念是人类的认识成果,语词却具有民族特点。同一个概念,往往不同的民族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表达的概念虽然相同,语词却因民族而异。概念与语词的区别,就是在同一民族语言中也明显地表现出来。一方面,同一概念往往有不同的语词表达形式。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存在同义词或多词一义的情况。例如,红薯、白薯、地瓜是不同的语词,却表达的是同一个概念。水泥、洋灰是不同的语词,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概念。另一方面,同一个语词也往往表达不同的概念。这是平常所说的存在多义词或一词多义的情况。例如,“先生”这个词,可以指称师长、医生、知识界人士,也是对人的一种尊称等。“是”这个词可以指两个事物的同一关系,如鲁迅是《阿Q正传》的作者;也可指两个事物的属种包含关系,如“人是高等动物”。3.第128页共128页
93概念都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语词都是表达概念。具体地说,各种实词,如名词、代词、形容词和数量词表达概念。在虚词中连接词:“和”“或者”“如果……那么……”等表达概念,单纯的感叹词和孤立的助词通常不表达概念。二、概念的基本特征1.概念的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2.概念的外延(1)含义: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多少”。(2)类型:依据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是否具有相同部分,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种类含义图示法相容关系全同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交叉关系两个概念之间有而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不相容关系矛盾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该属概念的外延反对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4.2明确概念的方法一、明确内涵的方法1.定义的含义:定义是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第128页共128页
942.定义的逻辑结构: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构成。3.下定义的方法:定义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是:种差加属概念。种差指同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之间的差别。“种差”和“属概念”相加构成定义项,用定义联项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就构成定义。4.下一个正确的定义,必须遵守必要的规则(1)要下一个正确的定义,首先,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正确地认识对象,把握其本质属性。(2)应该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①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②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③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则,就会犯“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④定义不能用比喻。否则,就会犯“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想一想] 正确地进行定义,应该遵守哪些逻辑规则?提示:定义的四个逻辑规则包括: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定义不能用比喻。二、明确外延的方法1.划分的含义:划分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划分由母项和子项两部分构成。2.划分的规则(1)必须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2)要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①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②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否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③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否则,就会犯“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判一判] 划分时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第五课正确运用判断5.1判断的概述一、判断的含义:判断就是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二、判断的基本特征1.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是判断的一个基本特征。断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肯定,第128页共128页
95二是否定。2.判断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有真假之分。符合认识对象实际情况的判断就是真判断,不符合认识对象实际情况的判断就是假判断。提醒:判断具有两个简单的逻辑特征:第一,任何判断必定有所断定。即必定有所肯定或者否定。第二,任何判断必定有真假,即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三、判断的表达——语句: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但是,不作断定、没有真假的语句并不表达判断。四、判断的分类:依据判断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断,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1.简单判断:指直接由概念构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2.复合判断: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复合判断。复合判断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比较: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从逻辑学的角度来看,复合命题与简单命题相比有哪些不同点:(1)简单判断是不包含其它判断形式的判断,简单判断有两种,即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是包含其它判断形式的判断,有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负判断四类。(2)简单判断的逻辑常项是量项、联项、关系项等;复合判断的逻辑常项是“并且”、“或者、或者”、“要么、要么”、“如果、就”、“只有、才”、“并非”等逻辑联结词。(3)简单判断的变项是“概念(词项)变项”,复合判断的变项是“判断(命题)变项”。5.2正确运用简单判断一、正确运用性质判断1.性质判断的含义: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这种断定是直接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2.构成:性质判断一般由量项、主项、联项和谓项组成。表示断定对象的叫作主项。表示断定对象性质的叫作谓项。表示主项被断定范围的叫作量项。起着联结主项和谓项的作用的叫作联项。3.种类划分标准种类判断的质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判断的量全称判断断定的对象是某类事物的全部特称判断断定的对象是某类事物的部分单称判断判断主项反映的是单个对象“质”与“量”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第128页共128页
96的结合上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拓展:性质判断的分类及其逻辑结构类型构成量项主项联项谓项全称肯定判断所有(一切)商品是有价值的全称否定判断所有(一切)理论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特称肯定判断有些中学生是共青团员特称否定判断有些中学生不是球迷单称肯定判断岳飞是民族英雄单称否定判断这个人不是小学生提醒:并非所有判断都需要量项(1)全称判断、特称判断需要量项。(2)单称判断不需要量项,而是由主项、联项和谓项三部分构成。拓展:运用性质判断常见的错误1.我们强调运用性质判断“质”“量”要准确,凡“质”“量”不准确的性质判断都是错误的。常见的错误有以下三种:(1)主谓失合。例如,“中学生是人生的重要阶段”,这个判断的主项“中学生”指的是人,而谓项“阶段”指的是时间、时期。二者不是同一个范畴,外延上不可能有任何联系。这样的错误叫作主谓失合。(2)断定过量。例如,“所有的金属都是固体”,这个判断使用了全称量词,是全称判断。事实上,并不是每一种金属都是固体,如水银就不是固体。这个判断的错误是量项对主项的限定过大。这种错误叫作“断定过量”。在运用性质判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慎用全称”。当我们不能确定是否主项中的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性质时,就应当运用特称判断。即使客观上主项中的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性质,用特称判断表达也没有错误。例如,一个人并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金属都是导体的时候,用了“有些金属是导体”这样一个特称判断,尽管客观上每一种金属都是导体,这个特称判断也没有错。(3)误用多重否定。最简单的肯定或否定一般不会用错。有时,为了表达强烈的语气,往往用双重否定,或者为了特殊的表达意图,使用三重否定,这时候就应当格外小心。例如,“没有谁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不安定”,这句话等于“谁都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不安定”。这大概与说话者的本意正好相反。(2)正确进行性质判断的要求:不能缺少主项和谓项;避免主项和谓项配合不当;准确地使用量项和联项。二、正确运用关系判断1.含义: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叫作关系判断。第128页共128页
972.构成:关系者项、关系项和量项。表示关系承担者的叫作关系者项;表示关系者之间关系的叫作关系项;表示关系者项范围的叫作量项。3.分类:事物具有多种多样的关系。“关系的性质”可分为对称性关系和传递性关系。类型举例对称性关系对称关系:一对象对另一对象具有某种关系,另一对象对这一对象还具有那种关系甲是乙的同学,则乙也是甲的同学,同学关系就是对称关系;月球与地球的距离和地球与月球的距离是相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对称关系。其他如“相同关系”“相等关系”“交叉关系”等,也都是对称关系反对称关系:另一对象对这一对象不再具有那种关系地球大于月球,则就不可能月球大于地球。其他如“小于关系”“重于关系”“少于关系”“侵略”“剥削”“在……之上”等关系,也都是反对称关系偶对称关系:另一对象对这一对象在有的情况下具有那种关系、在有的情况下不具有那种关系张三佩服李四。这里的“佩服”关系就既不是对称的,也不是反对称的。因为,当张三佩服李四时,李四可能佩服张三,也可能不佩服张三。因此,“佩服”就是一种偶对称关系。其他如“认识”“尊重”“喜欢”“赞美”“信任”“志愿”“帮助”等关系,都是偶对称关系传递性关系传递关系:一对象对另一对象具有某种关系,另一对象对第三个对象也具有那种关系,该对象与第三个对象之间还具有那种关系长江比黄河长,而黄河比黑龙江长,因而,长江比黑龙江长。在这个例子中,“比……比”是一种传递关系。其他如“小于”“大于”“在……之前”“在……之后”“早于”“晚于”“相等”“平行”“包含”等,都可构成传递关系反传递关系:该对象与第三个对象不再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反传递关系甲是乙的母亲,乙是丙的母亲,则不可能甲是丙的母亲。在这里,“是母亲”的关系就是一种反传递关系。其他如“是父亲”“是儿子”等,也都可构成这种传递关系偶传递关系:该对象与第三个对象在有的情况下具有那种关系、在有的情况下不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偶传递关系我们不能因为甲喜欢乙,乙喜欢丙,就断定甲一定喜欢丙,因而称偶传递关系4.意义第128页共128页
98(1)认识事物,只有既弄清对象的性质,又了解对象之间的关系,才能对对象有较为全面的把握。(2)在社会生活中,弄清不同对象之间的关系,对我们认清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合法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5.3正确运用复合判断一、复合判断及正确运用联言判断1.复合判断及其种类(1)必要性:认识对象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仅仅依靠简单判断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对象的情况。这就需要运用复合判断。(2)含义:复合判断是其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它由联结词和支判断两部分组成。(3)种类:根据断定情况的不同,复合判断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等多个种类。2.正确运用联言判断(1)含义: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一个联言判断至少包含两个联言支。(2)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它要求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要与实际相符合。(3)正确运用联言判断的意义:有助于人们将认识对象的多种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考虑,多方面地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况,从而使思考更加周密、判断更为恰当。[判一判] (1)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可能存在的判断。(×)(2)各联言支都正确,联言判断才正确。(√)拓展:联言判断(1)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组成联言判断的支判断叫作联言支。一个联言判断至少包含两个联言支。“并且”“既……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是常常用来联结联言支的词项,叫作联言判断的联结项。(2)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都存在的判断,因此,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也就是说,它要求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要与实际相符合。如果有一个联言支是假的,这个联言判断就是假的。(3)联言判断的语言形式有并列复句、递进复句、转折复句等。但在日常语言表达中。联言判断的联结项有时可以省略,如“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二、正确运用选言判断1.含义:是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判断。组成选言判断的支判断,叫作选言支。联结选言支的词项,叫作选言判断的联结项。2.种类:依据选言判断对选言支之间关系的断定情况,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第128页共128页
993.相容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一个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4.不相容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一个不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有而且只能有一个是真的。5.运用选言判断的意义:正确运用选言判断,不仅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关于对象的各种可能的情况,而且能够明确解决问题的范围和途径。6.正确运用选言判断应注意的问题:要根据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应该使用相容还是不相容选言判断,不能误用;要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尽量把对象的可能情况都揭示出来,不要遗漏了有选择价值的可能情况。[想一想] 在日常语言中,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有什么不同?提示:在日常语言中,“或者……或者……”可以用来表达相容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通常用“要么……要么……”来表达。拓展:正确运用选言判断1.人们在对某个对象情况还不能作出确切的断定时,就要估计它有几种可能的情况,或是这样,或是那样。这就是在使用选言判断。选言判断是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判断。组成选言判断的支判断叫作选言支。一个选言判断至少包含两个选言支。“或者……或者……”“要么……要么……”“不是……就是……”等,是常常用来联结选言支的词项,叫作选言判断的联结项。在日常语言表达中,选言判断的联结项一般不能省略。2.选言判断中选言支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可以同时并存,这样的选言支叫相容的选言支;另一种是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只能有一种存在,不能有两种和两种以上的情况并存,这样的选言支叫不相容的选言支。依据选言判断对选言支之间关系的断定情况,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在日常语言中,“或者……或者……”可以用来表达相容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通常用“要么……要么……”来表达。3.一个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如果没有选言支是真的,这个选言判断就是假的。一个不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有而且只能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言支是真的,或者没有选言支是真的,这个不相容选言判断就是假的。提醒:正确运用选言判断应注意的问题(1)要根据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应该使用相容的还是不相容的选言判断,不能误用。(2)要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尽量把对象的可能情况都提出来,不要遗漏了有选择价值的可能情况。三、正确运用假言判断第128页共128页
1001.假言判断的含义:断定事物某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假言判断又叫条件判断。一个假言判断由表示条件关系的两个判断组成。2.假言判断的种类: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3.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条件关系的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是同时断定充分和必要两种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4.正确理解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假言判断的真假取决于判断所揭示的事物之间的条件关系能否成立。掌握假言判断前件和后件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是我们正确地运用假言判断的前提。[辨一辨] 前件和后件都是假的,则判断是假的。提示:有时,前件和后件都是假的,但事物情况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条件关系,这样的判断仍然可以是真的。拓展:假言判断的分类(1)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性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形式:如果p,那么q。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值: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假与其前、后件真假之间的关系可用真值表表示:pq如果p,那么q真真真真假假假真真假假真(2)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性质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形式:只有p,才q。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值: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假与其前、后件真假之间的关系可用真值表表示:pq只有p,才q真真真真假假假真假假假真(3)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性质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形式:当且仅当p,则q。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值: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假与其前、后件真假之间的关系可用真值表表示:第128页共128页
101pq当且仅有p,则q真真真真假假假真假假假真无论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还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要是前后件均假,那么假言判断就真。这一点是建立在严格的逻辑分析的基础上的。如果拘泥于某个具体的例子,反而可能想不明白。提醒: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有前件必有后件,后者是无前件必无后件。第六课掌握演绎推理方法6.1推理与演绎推理概述一、推理1.推理的含义: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叫作推理。推理包括前提和结论。2.推理结构:推理的结论是由前提推出来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就存在着一种逻辑联系方式,这种逻辑联系方式叫作推理结构。3.推理的种类(1)依据对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认识区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演绎推理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类比推理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或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2)形式逻辑从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的角度分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3)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二、演绎推理1.演绎推理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是真实的判断。二是推理结构正确。2.意义: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对人们保持思维的严密性具有重要的作用。拓展:一个正确的演绎推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必须是真实的判断。如果前提虚假,由前提推出的结论就不能保证真实可靠。二是推理结构必须正确。如果推理结构不正确,也就是说,前提和结论的逻辑联系方式是错误的,那么,尽管前提真实,第128页共128页
102也不能保证推出正确的结论。这两个条件都是必要条件,缺一不可。这两个条件加起来,就成为正确推理的充分必要条件。提醒:各种演绎推理之间的关系(1)演绎推理都是必然推理,完全归纳推理是一种必然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是或然推理。(2)只有前提是真实的判断,而且推理结构正确,才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6.2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一、性质判断换质位推理1.换质推理的含义: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2.换质推理的规则第一,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第二,改变前提判断的质,即把肯定判断变为否定判断,把否定判断变为肯定判断。第三,找出前提性质判断中与谓项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为结论性质判断的谓项。3.换位推理的含义: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4.换位推理的规则第一,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第二,将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第三,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5.换质换位推理的作用在思维活动中,我们可以将换质法和换位法结合起来运用,即进行换质位推理或换位质推理。正确运用这种推理结构,不仅可以起到变换语句形式或语气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调整或强调认识重点的作用。[想一想] 如何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提示:要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既不能违反形式逻辑的要求,也不能仅靠形式逻辑的知识,还需要有实践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判一判] (1)推理的目的和结果是得出新的判断。(√)(2)换质与换位推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拓展:比较换质法和换位法项目换质法换位法必要在说话或写文章时,为了使表达更为适当和灵活,我们常常要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况,对性质判断的形式结构进行变换,为了从不同方面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我们有时需要将性质判断的断定对象进行变换,第128页共128页
103性如将肯定判断形式转换为否定判断形式,或者将否定判断形式转换为肯定判断式也就是把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进行互换含义又称为换质推理,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又称为换位推理,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规则第一,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第二,改变前提判断的质,即把肯定判断变为否定判断,把否定判断变为肯定判断;第三,找出前提性质判断中与谓项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为结论性质判断的谓项第一,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前提判断是肯定,换位后还是肯定的;前提判断是否定的,换位后仍是否定的。第二,将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第三,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方法二、三段论推理1.三段论的含义和结构: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以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三段论由三个判断构成,两个前提,一个结论。三段论由三个不同的概念或词项构成,分别叫大项、小项和中项。拓展:三段论的公理可以用下图来表示:上图表示:如果M类包含在P类中,那么,M类中的一部分S也必然包含在P类中。下图表示:如果M类和P类相排斥,那么,M类中的一部分S也必然和P类相排斥。这个公理反映了客观事物中的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即属和种的包含关系,第128页共128页
104它是三段论推理的逻辑根据。2.三段论的基本规则(1)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这种逻辑错误叫作“四概念”的错误。(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这是针对大项和小项提出的要求。(4)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结论为否定,当且仅当,前提中有一否定。3.三段论的意义:三段论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类型。我们只有熟知其推理的规则,才能自觉地避免这类推理中的逻辑错误,进而揭露诡辩,维护真理。提醒:三段论的省略(1)在日常说话或写作中,为追求修辞效果,把思想表达得简明有力,往往使用三段论的省略形式,即把三段论中众所周知、不言而喻的前提或结论省略掉。(2)由于没有把所有组成部分都表述出来,三段论的省略形式可能隐藏着错误。我们可以按其原意进行恢复,然后依据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对其进行检查。(3)三段论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类型。我们只有熟知其推理的规则,才能自觉地避免这类推理中的逻辑错误,进而揭露诡辩,维护真理。6.3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一、联言推理和选言推理及其方法1.联言推理及其方法(1)联言推理的含义:是依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2)联言推理的方法①前提分别断定了各个联言支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由这些联言支所构成的联言判断是真的。②前提断定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是真的。[判一判] (1)各联言推理的联言支和结论都是真的。(√)(2)联言推理在本质上是一种判断形式。(×)拓展:(一)联言推理的分解式联言推理的分解式是由联言判断的真,推出一个支判断真的联言推理形式。这种推理只有两个判断,一个是作为前提的联言判断,一个是作为结论的支判断。其公式为:用数理逻辑的符号表示则为:(p∧q)→p第128页共128页
105(二)联言推理的组合式联言推理的组合式是由全部支判断真推出联言判断真的联言推理形式。在这种推理形式中,结论是联言判断,前提是联言判断的全部支判断。用公式表式为:也可以用以下符号式表示:(p,q)→(p∧q)联言命题真假关系表ABA且B√√√√×××√××××观察真假关系表可以得到联言命题的推理规则:A且B为真⇒A真,B真;A且B为假,A(B)为真⇒B(A)为假。2.选言推理及其方法(1)选言推理的含义:是依据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2)选言推理的方法①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一个相容的选言推理的正确的推理结构,只能是否定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②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和否定肯定式: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如果否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想一想] 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在推理形式上有何区别?提示:相容的选言推理不能用肯定否定的形式,但不相容的选言推理可以用肯定否定的形式。方法技巧要正确运用选言推理正确运用选言推理,除了要遵守选言推理的规则以外,还要注意以下两点:1.作为大前提的选言判断,其选言支必须穷尽一切可能。如果选言支不穷尽一切可能,就缺乏得出肯定结论的逻辑根据。2.采用否定肯定式时,小前提不能把一切可能性都否定了。如果这样,第128页共128页
106那就没有什么可以肯定的了,也就无法推出结论。二、假言推理及其方法1.假言推理的含义:假言推理是依据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2.假言推理的种类: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3.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形式: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由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而在结论中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或者由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而在结论中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都是错误的推理结构。这一规则可概括为: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式有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两种。4.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有效形式: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在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中,由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而在结论中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或者由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而在结论中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都是错误的推理结构。这一规则可概括为: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式有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两种。5.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形式: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相应地,在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中,不符合上述推理结构的都是错误的。6.运用假言推理的意义:进行假言推理,人们可以推断出新的情况,可以预见事物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必要的前提。[辨一辨] 假言推理是一种假判断、假推理。提示:①假言推理是一种条件推理,推理过程既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②推理需要借助概念、判断,但推理本身不是判断过程。拓展:复合判断的类型及真假常用联结词语真假联言判断“并且”“既……又……”“不但……只有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如果有一个联言支是假的第128页共128页
107复合判断而且……”“虽然……但是……”选言判断相容选言判断“或者……或者……”各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 选言支全假不相容选言判断“要么……要么……”选言支中有且只能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言支是真的,或者没有选言支是真的假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那么……”其真假不取决于前件、后件本身的真假,而取决于判断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才……”充要条件假言判断“当且仅当”第七课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7.1归纳推理及其方法一、归纳推理的含义1.归纳推理的含义:以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推理形式叫作归纳推理。2.不完全归纳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的含义: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归纳推理。如果其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完全归纳推理。拓展:1.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关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区别思维进程不同从一般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从特殊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不要求前提必须真实前提必须真实除了完全归纳推理,第128页共128页
108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结论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 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必然是真的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联系①演绎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识为前提(演绎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识为前提),则通常要依赖归纳推理来提供一般性知识②归纳推理离不开演绎推理。其一,为了提高归纳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对归纳推理的个别性前提进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这就要用到演绎推理。其二,归纳推理依靠演绎推理来验证自己的结论2.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关系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区别含义如果其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考察对象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结论范围并未超出前提的范围超出了前提范围结论与前提之间的关系 必然的,可靠或然的,不可靠联系两者都是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前提的一般性程度较小,结论的一般性程度较大提醒: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1)完全归纳推理在归纳中不具有典型性,典型意义上的归纳推理是不完全归纳推理。(2)为了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可靠程度,应当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考察和列举的对象越多,推理的可靠程度越高。因为考察的对象越多,遗漏反例的可能性越小。第二,考察的范围越广,推理的可靠程度越高。因为考察范围越广,遗漏反例的可能性就越小。例如,对双手摩擦生热、锯片摩擦生热、锉刀摩擦生热等多种现象的考察,因而结论的可靠度也就越高。第三,尽可能分析出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的因果关系。3.不完全归纳推理(1)必要性: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认识对象太复杂,第128页共128页
109人们的精力、能力和认识的条件有限,无法对它们中的每个对象都进行考察,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我们也没有必要对认识对象的每种情况都进行考察。(2)意义:不完全归纳推理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它没有对前提中的每个对象情况都进行考察,就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更多的认识对象、分析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法,提高这种推理的可靠程度。[想一想]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有何不同?提示: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而演绎推理则是从一般到特殊。二、归纳推理的方法1.进行完全归纳推理的条件:第一,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实的;第二,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2.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想一想] 在探求事物原因的过程中,只能使用一种方法吗?提示:不同事物、不同场合探求原因时,往往使用的方法不同,但在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多种方法同时使用,才能真正全面地认识事物。拓展:全面理解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含义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出现在多个场合中,而在这些场合中只有一个有关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第一场合出现,在第二场合中不出现,而在这两个场合之间只有一点不同,即第一场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场合没有这个因素A,其他有关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关系 如果在某一现象出现的几个场合中,只有一种共同的情况,在这一现象不出现的另外几个场合中都没有这种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是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如果被考察现象a有某些变化,有一个因素A也随之发生一定的变化,那么,这个相关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如果已知某一复杂现象产生的原因在某个特定范围内,又知道这个原因只是部分原因,那么,其他原因可能是这一复杂现象产生的剩余原因适用范围常在观察认识对象时使用 在科学实验中常被采用,常被应用于科第128页共128页
110而且能够得到可靠结论 在无法满足求同法和求异法对“其他情况”严格的条件要求的情况下,所使用的求同与求异推广形式在很多科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只在单一原因和单一结果的情况才能有效地应用,一般适用于量的变化的场合学探索和司法工作中要求或注意事项 (1)多观察该现象出现的不同场合;(2)排除与被研究对象无因果联系的相同情况(1)两场合有无其他的差异情况;(2)两场合唯一不同的这种情况,是被研究现象的整个原因还是部分原因不能把求同求异并用法跟求同法和求异法的简单相加混同起来(1)共变法只在单一原因和单一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地应用,否则结论就不可靠;(2)我们可把差异法看作共变剩余法法的特殊场合必须在判明了被考察对象的一部分原因的基础上使用相同点(1)求因果五法都是根据某个现象与另一个现象在某些场合里所显示的关系,从而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断定某个现象与另一现象间具有普遍的、必然的因果性联系(2)我们运用判明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要注意综合运用,相互补充它们的不足,这样就能更可靠地确定事物间的因果联系提醒:正确理解求同求异并用法求同求异并用法不是求同法与求异法相继运用,它是通过两次类似求同,然后再用类似求异法得出结论,以解决无法满足求同法与求异法对“其他情况”严格要求的情况的问题。7.2类比推理及其方法一、类比推理的含义1.类比推理的含义: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2.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客观事物及其属性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事物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是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3.类比推理与相关概念的关系(1)类比不同于比较:类比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它是一种推理第128页共128页
111;比较的目的在于认识两类事物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它是一种简单的认识方法,但不是推理。(2)类比不同于比喻:类比和比喻虽然都以比较为基础,但是,类比是一种推理形式,目的在于得出新知识;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目的在于生动形象地描写或说明认识对象。4.提高类比推理的可靠性:由于事物属性之间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从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就推出他们在另外的地方也相同或相似,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运用类比推理时,我们应该注意提高其可靠程度。[想一想] 任何两个事物都可以进行类比吗?提示:不是。两个事物的属性必须有内在的联系。事物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是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二、类比推理的方法1.类比推理的方法第一,模拟方法是一种类比推理方法。第二,类比推理既可以在对象的要素和结构之间进行类比,也可以在对象的功能之间进行类比,还可以从导致事物某种功能的条件方面进行类比。2.提高类比推理的可靠性的要求第一,类比的根据越多越好。前提中确认对象的相同或相似属性越多,意味着它们所属的类别可能越相近,结论的可靠性越大。第二,作为类比推理根据的相同属性越是接近本质属性,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第三,前提中确认的属性不应该有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一旦前提中出现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就不能推出结论。拓展: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第一,推理前提中的两个或两类事物所具有的相同属性与结论中的类推属性相关度越高,结论就越可靠。所以,要尽量找出相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相关程度高的联系进行推理。第二,尽量采用推理前提中两个或两类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进行类比,不要使用表面的或者偶然的属性,以免陷入“机械类比”的错误。所谓机械类比,就是对两个或两类表面相似、性质却根本不同的事物进行机械类比而推出结论的推理。第三,推理前提中的两个或两类事物所具有的相同或相似的属性越多,其结论就越可靠。因此,在类比事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多地挖掘它们之间的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它们相同或相似的属性越多,具有其他相同或相似属性的可能性就越大。第四,在某些关于“数”或“量”的类比推理中,要尽量采用比较弱或不精确的描述,以提高结论的可靠性。3.类比推理的作用(1)类比推理在科学技术创新中具有前锋的作用。科学技术人员通过类比推理,第128页共128页
112开启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2)在日常论证说理中,类比推理可以帮助我们创新性地解决他人思想上的困难,纠正他人认识中的错误。[判一判] (1)类比推理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2)可以从性质、功能、条件等方面进行类比。(√)第八课把握辩证分合8.1辩证思维的含义与特征一、辩证思维的含义1.形而上学思维方式(1)形而上学思维的含义: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事物之间的界限都是绝对分明和固定不变的,并把这种看法变成一种世界观、方法论,就是形而上学思维。(2)形而上学思维的弊端:完全切断事物及其各个部分、各种性质之间的联系,就不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2.辩证思维方式(1)辩证思维的含义:所谓辩证思维,就是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2)辩证思维的发展历程①古代人以朴素的辩证思维方式把握世界的整体发展和矛盾运动。②随着近代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人们开始自觉地、系统地研究辩证思维,但这时的研究大多带有唯心主义的性质。③在总结人类最新科学成果、批判地继承以往辩证思维研究的合理因素,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科学形态的辩证思维学说。[想一想] 科学思维方法就是辩证思维方法吗?提示:辩证思维方法是科学思维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不能将二者等同。科学思维方法除了包括辩证思维方法之外,还包括分析和综合的方法、思维抽象和思维具体的方法等。二、辩证思维的特征1.整体性的辩证思维(1)整体性的辩证思维的含义:辩证思维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将认识对象的各个要素、各种联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头脑中再现出来,并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解决问题。(2)整体性的辩证思维的作用①能够科学地处理“此”与“彼”之间的关系。第128页共128页
113②能够科学地处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2.动态性的辩证思维(1)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的原因: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人们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事物实际存在的过程,就必须以动态的方式去思考认识对象。(2)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的含义:用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看问题,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矛盾运动的观点看问题。(3)正确理解辩证思维的整体性与局部的独立性、动态性与相对的静态性的关系辩证思维强调整体性,但不排斥局部的独立性;辩证思维强调动态性,但不排斥相对的静态性。辩证思维是在整体性与独立性、动态性与静态性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拓展:1.动态性与相对静态性的关系动态性相对静态性区别含义动态性是指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性质相对静态性指的是事物的相对静止、相对稳定的性质特点动态性即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物质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固有的属性,是物质存在的根本方式相对静态性是指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它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并不是不运动,而是指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的稳定和平衡状态联系动态性和相对静态性是相互贯穿、相互渗透的,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绝对运动中包含有相对静止,即动中有静。相对静止中又有绝对运动,即静中有动2.比较辩证思维的整体性与动态性关系整体性动态性区别含义整体性的辩证思维是从认识事物的整体角度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方法动态性的辩证思维是从认识对象的产生、发展过程上来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方法原因事物以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相结合的方式存在,由多要素构成,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属性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都是矛盾的统一体要求辩证思维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将认识对象的各个要素、各种联系的丰富性、多样性在头脑中再现出来,用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看问题,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第128页共128页
114并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解决问题用矛盾运动的观点看问题。不仅要考察事物的现状和历史,还要想到事物的未来,把认识对象看成不断变化着的开放系统作用①整体性的辩证思维能科学地处理“此”与“彼”之间的关系。②辩证思维能科学地处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动态性的辩证思维能科学地把握事物的发生、发展的过程,把握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侧重于从时间上来认识事物联系①整体性和动态性都是辩证思维的重要特征,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②辩证思维强调整体性,但不排斥局部的独立性;强调动态性,也不排斥相对的静态性。辩证思维是在整体性与独立性、动态性与静态性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的(4)辩证思维与诡辩论的区别:辩证思维用实践的观点看问题。凡未经实践检验的认识,决不轻信和盲从。这是辩证思维同唯心主义诡辩论的根本区别。[判一判] (1)整体性的辩证思维有利于科学地处理“此”与“彼”的关系。(√)(2)动态思维要求把握事物发展的动态性、暂时忽略其静态性。(×)8.2分析与综合及其辩证关系一、分析与综合的含义1.分析方法的含义:分析就是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或者把认识对象的复杂的发展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分别加以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2.分析的必要性:复杂多样的客观事物是以有机整体的方式存在和发展的。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需要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要素暂时地分割开来,把被考察的部分、要素从对象整体中抽取出来。3.分析的方法(1)辩证唯物主义阐明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有利于人们在实践中抓住重点问题,认清事物性质。这是最高层次、最具概括性的分析。(2)分析方法的种类①定性分析:定性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某种成分的分析,主要解决“有没有”“是不是”的问题。②定量分析:定量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在某个方面的量“有多少”的分析。③功能分析:功能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些功能或具有哪些功能的分析,主要解决研究对象“有什么作用”的问题。④因果分析:因果分析是确定引起某一现象发生或变化原因的分析,主要解决研究对象“为什么”的问题。[想一想] 如何看待分析方法?第128页共128页
115提示:辩证地看,有利有弊。对部分认识透彻,但对整体缺乏概括。4.综合方法的含义:综合是一种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其固有的联系联结和统一起来进行考察的思维方法。5.不同的综合方法(1)哲学中的综合和科学研究中的综合的区别:不同的认识领域,有着不同的认识目的和综合范围。在科学研究中的综合,是为了从整体上把握具体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哲学中的综合,旨在把握物质世界的本质和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2)常用的综合方法: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常常运用结构综合和功能综合等多种方法,获得对研究对象整体结构、所具功能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具体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辨一辨] 有人认为,综合就是把分解开来的各个要素结合起来,也就是把各个要素加在一起的思维方法。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理解。提示:(1)综合是一种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要素、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其固有联系联结和统一起来进行考察的思维方法。命题认识到综合就是把分解开来的各个要素结合起来,是正确的,因为它正确地指出了综合的含义。只有对事物各个要素从内在联系上加以综合,才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但把它说成是各个要素加在一起的思维方法,则是不科学的。(2)综合不是简单地机械相加,而是紧紧抓住各个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从中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得出一个全新的整体性的认识。各部分机械相加,不会形成新的认识。二、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1.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分析与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关系。(1)区别:分析和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两种思维方法。分析是从事物整体走向部分的认识,综合是从事物部分走向整体的认识。(2)联系: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分析为综合做准备,而综合的结果又指导人们继续对事物进行新的分析。2.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维中的反映。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体现。3.怎样正确地进行辩证的分析与综合: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事物的整体,在综合得到的整体中指导分析。我们要学会在分析与综合的对立统一中,推动认识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判一判] (1)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2)要在对整体的认识指导下进行分析。(√)拓展:全面理解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分析综合区别含义不同分析就是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第128页共128页
116或者把认识对象的复杂的发展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分别加以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综合是一种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其固有的联系联结和统一起来进行考察的思维方法特征分析是从事物整体走向部分的认识,精确性是其优点综合是从事物部分走向整体的认识,整体性是其重要特征常用方法不同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常常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多种方法,认识被研究的对象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常常运用结构综合和功能综合等多种方法,获得对研究对象整体结构、所具功能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具体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联系①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②分析为综合作准备,而综合的结果又指导人们继续对事物进行新的分析。在辩证思维中,分析与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正确处理两者关系辩证地理解和运用分析与综合方法,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事物的整体,在综合得到的整体中指导分析;我们要学会在分析与综合的对立统一中,推动认识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第九课理解质变互变9.1认识质量互变规律一、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1)质的含义: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2)量的含义: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3)量与事物的关系: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4)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二、遵循质量互变规律(1)客观事物的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以统一性的观念正确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关系。(2)意义:准确地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正确地认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对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第128页共128页
117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拓展:量变和质变的区别与联系量变质变区别性质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特点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根本的、显著的变化状态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等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等结果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另一事物联系辩证关系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方法论我们做事情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在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提醒:(1)发展是通过质变实现的,但质变不一定是发展,只有上升的、前进的质变才是发展。(2)量变和质变都很重要,不能说谁比谁更重要。(3)并非只要有量变就一定有质变,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质变。9.2把握适度原则二、把握适度原则1.适度的含义(1)度的含义:度是一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2)“适度”原则:事物的变化是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活动中遵循适度原则。2.掌握适度原则(1)思维适度原则:从思维方式上说,适度原则就是要在“度”的范围内寻求和把握事物发展的适当程度的原则。(2)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拓展:1.全面理解适度原则适度是指事物保持其质和量的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的原则。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事物才能保持它自身的存在,超过了特定的范围,就会向对立面转化。在度中,第128页共128页
118质和量相互规定、相互渗透,密不可分,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适度的原则,使事物的变化保持在适当的量的范围内,既防止“过”,又要防止“不及”,采取正确的方法,促使在实践活动中取得成功。2.怎样学会掌握适度原则学习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的原理,特别是学会掌握适度的原则,对我们的成长、工作和生活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要做到适度,保持事物稳定适度就是认识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使人的行为与事物的度相适合。事物的量的变化,在度的范围内,也就是在两个关节点之间,事物的质不变;超出了度的范围,突破了关节点,事物的质就会发生变化。因此,保持事物的稳定,就要做到适度。一是要认识事物保持自己质不变的量的幅度和范围,尤其要准确掌握事物度的两个关节点,比如自然科学中的沸点、熔点等。二是要在行动上设法使事物的量保持在度的范围之内,不要突破关节点。人们通常说的“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过犹不及”,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做到适度。如果违背了适度,就往往事与愿违,适得其反。谦虚过度就变成了虚伪,诚实过度就变成了愚蠢。(2)要从点滴做起,进行量的积累既然事物的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必然引起质变。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没有事物的质变,就没有事物的发展。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进行量的积累。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说,不要以为坏事小就去做,不要以为好事小而不做。(3)要不失时机,促成事物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质变才能使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度的范围和限度,突破度的关节点,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如果畏缩不前,就会贻误时机,就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第十课推动认识发展10.1不作简单肯定或否定一、简单肯定或否定的危害肯定否定含义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促使该事物灭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他事物的方面关系对立肯定方面维持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当肯定方面处于优势时,第128页共128页
119事物就会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当否定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改变自己的根本性质,实现对自身的否定统一①肯定中包含否定。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性的因素和否定性的因素,二者的对立与斗争必然使事物的发展进入自我否定阶段,并因自我否定而自我更新。②否定中包含肯定。否定并不是全盘否定,矛盾斗争的结果并不将矛盾双方消解为虚无,而是产生新的规定性简单肯定或否定的危害陷入主观的、极端的思维方式,犯形而上学的错误提醒:辩证否定观实质是“扬弃”,既肯定又否定本身就是坚持了矛盾所要求的一分为二的观点。[判一判] 只有彻底的否定才能真正推动事物发展。提示:错误。辩证否定推动事物的发展,但这一否定不是完全、彻底的否定或肯定,而是否定与肯定的有机结合。二、坚持辩证的否定观1.辩证的否定观具有肯定与否定的双重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相对于肯定阶段来说,否定阶段是较后也是较高的环节。它包含着肯定,同时又具有比肯定更为丰富的内容,更能体现事物发展的辩证法。2.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坚持辩证的否定观,要深刻把握肯定与否定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否定,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否定。否定中所包含的肯定绝不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肯定与保留,而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中合理因素的肯定与保留。[想一想] 我们常说,不破不立,有破有立。应如何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提示:要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比较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辩证否定观形而上学否定观否定的动力事物自身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斗争的结果,是通过事物内部矛盾进行的自我否定否定是外力强加给事物的,是外力作用的结果,是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与肯定的关系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把否定与肯定绝对地割裂,主张要么肯定一切,第128页共128页
120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要么否定一切否定同联系发展的关系否定是联系的环节和发展的环节否定是发展的中断提醒: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肯定一切是错误的。因为它抹杀了新旧事物之间的界限,从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发展。否定一切也是错误的。因为它割裂了新旧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实际上也否定了事物的发展。肯定一切、否定一切都是形而上学的表现。10.2体会认识发展的历程一、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1.感性具体(1)感性具体的含义:感性具体的认识,是一种直观的整体表象,是事物多种多样的现象和外部联系在头脑中的反映。(2)感性具体的局限性:感性具体虽然是对事物整体的认识,但它只停留在事物的外部形象上,还没有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没有把握本质与现象相统一的事物整体,因而它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完全。2.思维抽象内涵思维抽象是指从多样性统一的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或者从其个性中抽取共性的思维活动原因感性具体认识存在局限,认识要向前发展,就需要运用思维抽象途径分离是思维抽象的起始环节:任何一种科学认识都必须根据实践的要求,确立特定的研究对象。分离就是暂时不考虑研究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可能存在的各式各样的联系提纯是思维抽象的关键环节:事物的现象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没有合理的纯粹化,就难以揭示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和规律。提纯就是在思想中排除那些干扰人们认识的因素,以便在某种单一的状态下研究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和规律简略化是表述思维抽象结果的环节。对事物的情况作单一状态的考察本身就是一种简略化。表述认识的结果,也需要简略化。简略化就是对单一状态下的认识事物的结果进行简要化处理,或对认识结果作简略表达理想化是思维抽象的一种特殊形式。虽然在自然状态中,思维所抽象的那种事物的理想化状态并不存在,但在思维中设想这种状态,有利于人们揭示认识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人们通过思维抽象形成的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还不能把握事物整体的第128页共128页
121局限性本质和规律。认识不能停留在思维抽象阶段。要在思想中再现活生生的、内容丰富的具体事物,认识必须发展到思维具体。[想一想] 思维抽象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反映吗?提示:思维抽象是对事物的某一方面、某一部分的本质和规律或某种共性的反映,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还不是对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二、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1.思维具体的含义:思维具体是指在理性认识的层次上反映事物具体整体的认识,是人们在思维中把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按照其内在联系综合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2.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的上升环节(1)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上升起点。这样的起点应是某一认识领域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概念,是对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的反映。(2)随着认识的发展,起点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会逐一展现出来。这些一一展现出来的矛盾是认识发展的环节,也是思维从抽象逐步走向具体的桥梁。3.感性具体、思维抽象与思维具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思维过程的这两个阶段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想一想] 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是认识的两个过程吗?提示: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是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而不是认识的两个过程。第十一课创新思维要善于联想11.1创新思维的含义与特征一、创新思维的含义与特征1.创新思维的含义(1)含义:科学思维所说的创新思维,不是泛指所有思维都具有的能动性,而是特指人们在实践中破除迷信、超越陈规,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思维活动。(2)任何创新思维都不能凭空产生。一方面,创新思维要以实践为基础,失去实践基础,思维会陷入不切实际的幻想。另一方面,创新思维离不开对前人和他人已有成果的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破旧立新,才能更好地实现创新。2.创新思维的特征(1)特征第128页共128页
122创新思维的思路具有多向性从思维方向上看,创新思维常常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当问题出现之后,思维会从不同的方面、层次、条件等构思多种设想,探试多个答案。当某一思路受阻时,能够很快转向另一个方向。与单向性的思维相比,多向性是创新思维的明显特征。创新思维的步骤具有跨越性创新思维不排斥一步一步的逻辑推导与分析,但它往往表现为对推理步骤的省略或跨越。正是这种省略或跨越,使得创新思维过程中的某些思维活动难以详细描述,以至于在其中起作用的直觉、灵感等思维活动,有时就带有神秘的色彩。创新思维的结果具有独特性人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没有现成的答案,许多问题不是用常规方法就能解决的。这就要求人们用独特而巧妙的方法使问题得到解决。(2)创新思维的“新”,主要“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路新,突破陈规看问题,另辟蹊径想问题。二是方法新,不局限于常规方法,敢用新手段,试用新工具,因为方法得当而事半功倍。三是结果新,凡是创新思维的成果,不论是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中的新发明、新发现,还是理论上的新见解、新论证,总有其新颖独到之处。11.2联想思维的含义与方法一、联想思维的含义和特点1.含义:就是将记忆中对不同事物的认识进行联结与思考的思维活动。2.特点:跨越的联结性和非逻辑制约的畅想性。拓展:全面理解联想思维的特点(1)跨越的联结性。就是把性质相同、相似甚至不同的事物的认识联结起来,建立新的关联,产生新的观念。其联结方式具有非连续的跨越性。(2)非逻辑制约的畅想性。思维在联想时之所以会发生跨越性的联结,将看似不相关的对象“荒唐”地联系起来,是思维发挥了非逻辑制约的畅想功能。联想思维的“畅想”,包含着构想、想象甚至是幻想。二、联想思维的方法1.方法第一、迁移是联想思维的“联结”方式。联想思维中的迁移,是将不同认识对象的性质、作用等进行位置变迁与功能移植,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第二、想象是联想思维的“畅想”方式。想象是在头脑中对已有的事物表象进行加工、改造,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新的事物形象的思维过程。2.作用:想象可以帮助人们明确创新思维的目标;可以促使人们以更高涨的热情和坚忍的意志投入创新活动之中。[想一想] 想象是对事物表象的再现吗?提示:事物的表象是想象的基本材料,没有对事物表象的认识便不可能展开想象;但想象不是表象的简单再现,是在头脑中对已有事物表象进行加工、改造,第128页共128页
123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新的事物形象的思维过程。拓展:想象含义在头脑中对已有的事物表象进行加工、改造,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新的事物形象的思维过程种类有意想象、无意想象方法(1)把抽象的思想、概念形象化,按照有意想象的要求去思考,是一种形象化的想象(2)通过提出“假如”式的问题,将与事实相反的情况作为事物发展的一种条件,仿照事物之间的条件关系,推测事物发展的可能前景作用可以帮助人们明确创新思维的目标;可以促使人们以更高涨的热情和坚忍的意志投入创新活动之中第十二课创新思维要多路探索12.1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的方法一、发散思维的方法1.发散思维的含义:根据已知的事物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思考,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多样性答案的思维方式。[想一想] 发散思维就是创新思维吗?提示:发散思维作为一种展开性的思维方式,具有思维创新的功能。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发现新问题,还能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众多新设想。因而发散思维就是一种创新思维。但是创新思维并不就是发散思维,创新思维方式有多种。2.思维发散的技法(1)检核表法主要是通过对所设想问题的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检查,从看似“毫无问题”的事物中找到思维创新的突破口,以求产生创新的思路。(2)信息交合法是利用已有的或引进的事物信息,通过列举的方法,将不同信息有目的地进行组合,以产生新的思路。(3)头脑风暴法是一种集思广益的群体思维发散技法。它以会议的形式开展,要求有人主持会议,会议有讨论的主题。在会议进入自由畅想阶段,不宜过早地评判他人的设想,以利于其他设想能够顺利地产生。这种会议的原则是“延迟评判”“以量求质”。3.如何正确看待思维发散技法:发散思维不仅能够帮助人们发现新问题,而且能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众多新设想。思维发散技法有助于人们进行思维发散,但仅仅依靠几种思维发散技法,难以产生理想的结果。在思维发散过程中,还需要其他思维因素的积极参与。[判一判] (1)个人应运用智力激励法进行思维发散。(×)(2)进行思维发散,需要把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结合起来。(√)提醒:发散思维应注意哪些问题第128页共128页
124(1)要大胆敞开思维。不要先考虑实际不实际,可行不可行。一位数学家说,你考察的可能性(不管它是多么异乎寻常)越多,就越容易找到真正的诀窍。(2)要注意发散思维的质量。要尽可能考虑各种因素、各种后果、各种方法、各种途径等,要注意新思维的种类。(3)要坚持思维的独特性。不要重复头脑中早已定型的东西,要从新的角度超越自己或别人的思维常规。(4)不破不立,要提高发散思维能力,必须突破心理障碍。二、聚合思维的方法与功能1.聚合思维的含义:聚合思维是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把众多信息逐步引导到条理化的逻辑思路中,以便得出合乎逻辑的解决问题的方案。2.聚合思维的方法和功能(1)聚合思维把有关信息集中起来,从中寻找联系,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2)聚合思维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一切思维活动都围绕这个轴心来进行。在众多零散的知识之间建立起内在联系,从而把看似互不相关的知识贯穿起来,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3.辩证认识和运用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1)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的客观基础:事物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是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的客观基础。(2)解决复杂问题,往往需要人们的思维结合实际情况,反复地“发散—聚合—发散—聚合”。[判一判] (1)聚合思维的功能就在于揭示出已有的东西。(×)(2)在解决问题阶段,需要先聚合后发散。(×)比较: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关系发散思维聚合思维区别含义不同根据已知的事物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思考,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多样性答案的思维方式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把众多信息逐步引导到条理化的逻辑思路中,以便得出合乎逻辑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思维方向不同由中心向四面八方扩散由四面八方向中心集中特征不同发散思维的过程具有流畅性,思路具有变通性,结果具有独特性思维聚合的过程具有严谨性,思路具有归一性,结论具有可论证性技法不同主要有检核表法、信息交合法、列举法、头脑风暴法等第128页共128页
125思维聚合的方法主要有功能综合方法、归纳推理方法和演绎推理方法联系①二者不可分割,相互依赖。一方面,聚合思维必须以发散思维所取得的成果为前提,只有经过发散思维提出的多种答案、方案、办法,聚合思维才能对其进行综合、集中、求同、选择;发散思维提出的答案、方案、办法越多、越广泛,聚合思维的认识就越全面,选择的机会就越多,就越容易得出最为满意的答案,也就越接近客观真理。另一方面,没有聚合思维,发散思维的多种答案就无意义,无价值可言。发散思维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案,但这些方案不会都是最正确的、最有价值的,这就需要通过比较、评价加以取舍②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是反复交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是思维创新的两翼,是思维创新的过程,是反复地“发散—聚合—发散—聚合”的过程。思维实践证明,思维创新是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交替进行、协同活动的综合性思维过程12.2逆向思维的含义与作用一、逆向思维的含义1.什么是逆向思维:逆向思维就是反向求索,或者称为反向法。是人们从过去所把握的事物原理的反面等、构成要素的反面、功能结构的反面等,去思考、去求索,以实现创新的目的。2.如何逆向思维(1)对事物结构顺序的已有认识进行反向思考。(2)对已有的有关事物存在状态的认识作转换性思考。(3)对已有的有关事物功能的认识作反向思考。(4)对已有的有关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认识作交换性思考。[辨一辨] 做任何事情都要进行逆向思维。提示:对于有待解决的难题,在进行一番思考之后,如果仍难找到满意的解决办法,我们可以从相反的方向思考。注意:运用逆向思维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在采用正向思维不能解决问题时,再从相反的方向去思考。如果采用正向思维能够解决问题,而且解决得很好,就不必采用逆向思维。(2)逆向思维只能在只有正反两种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如果对某一问题解决的可能性有很多种,而且这些方法都能解决问题,此时逆向思维就缺乏了必然性和有效性。二、发挥思维正逆互补的作用1.逆向思维应当合“理”:正向思维和逆向思维是客观对象的内在矛盾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如果不顾客观规律,盲目地“反向”,不仅难以实现创新思维的目的,而且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第128页共128页
1262.只有掌握了正向思维的“正”,才能够合理有效地进行逆向思维的“逆”,即对已有的常规认识,作反向思考。3.正逆互补,携手共进:有意识地将两个或多个对立面联系在一起思考,正反补充,可以打破单方面性质的限制,避免思维的僵化和极端化,更有可能发现事物的新功能和新作用,产生创新性的成果。第十三课创新思维要力求超前13.1超前思维的含义与特征一、超前思维的含义1.超前思维的可能性:人的思维对事物的反映具有能动性。思维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对事物的发展趋势作出预测。2.超前思维的含义:超前思维是在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从事物发展的现实情况出发,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状态,运用合理的推理和想象,判断事物未来发展趋势的思维形态。二、超前思维的特征1.探索性:超前思维是对认识中落后的、过时的、丧失优势的东西予以否定,肯定其中进步的、先进的、有价值的东西,并在此基础上构想事物发展的可能的趋势。2.预测性:超前思维正是利用思维的创造性,超越了事物发展的具体时间和空间,以及事物发展的具体环节,在头脑中推想事物发展的未来状况。3.不确定性:提高超前思维预测成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需要人们立足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创造有利的条件,促使事物向有利于人们预测的方向发展。13.2超前思维的方法与意义一、超前思维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推理和想象的方法和注重调查研究。拓展:全面理解超前思维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任何事物、任何时候都存在矛盾,事物的内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并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把握了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才能对事物发展的状况和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预见推理和想象的方法超前思维是依据事物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对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要把握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就需要运用推理的方法。由于事物的未来发展趋势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人们难以由其过去和现在的状况必然地推知其未来,所以需要运用想象等思维方法弥补其前提条件的不足调查研究方法调查是有计划,有目的地了解事物的真实情况。研究是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分析、综合,以便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第128页共128页
127从而对事物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预测提醒:第一,超前思维要以事物发展的状况为根据,是根据事物发展的可能性进行预测的。超前思维不是幻想思维,不能陷入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第二,要提高超前思维的正确性,需要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二、超前思维的意义1.超前思维有助于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也有助于人们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成功地改造世界。超前思维能使人们通过前瞻性思考,把握事物发展状态,帮助人们规划和调整思路,从而进行正确的决策,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2.培养超前意识,提高超前思维水平,利用超前思维的前瞻性功能,有利于我们规划成长成才的方案,有利于企业开发供给侧的产品和市场,有利于社会绘制更加全面合理的服务蓝图,有利于国家和民族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128页共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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