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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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1.1估算模式及计算参数和选项(1)估算模式SCREEN3是AERMOD的估算模式,可计算点源、火炬源、面源和体源的最大地面浓度,以及下洗和岸边熏烟等特殊条件下的最矮的地面浓度。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气象组合条件,不需要输入气象条件便可保守的估算某一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大影响,即给出不同下风距离处的最大落地浓度。此模式主要用于确定评价工作等级,估算出的地面浓度大于等于采用AERMOD模式用全部的气象数据和地形数据计算出的浓度。根据该工程所在位置及工程规模,综合考虑到评价等级、自然环境条件、环境敏感因素、主导风向、人群密集程度等,确定评价范围是以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心坐标为中心点,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根据该工程废气排放特征,确定本工程预测因子为填埋场产生的硫化氢、氨、颗粒物、甲硫醇、甲烷的面源污染及填埋废气燃烧产生的SO2、NO2的点源(火炬源)污染。(2)计算参数和选项

1计算参数见表7.3-1、7.3-2。该工程在选择气象数据和测算时,选择全部的稳定度和风速组合1;使用计算点的自动间距。表7.3-1本工程估算模式面源选项和参数一览表污染物名称面源长(m)面源宽(m)面源高*(m)源强(g/s)H2S267113350.0006NH30.002甲硫醇0.00002颗粒物0.22CH40.19表7.3-2本工程估算模式点源选项和参数一览表类别选项和参数选择源的类型A火炬源源强排放速率(g/s)SO20.06;NOx0.27源强的释放高度(m)36总的热释放率(Cal/s)3000城市/乡村估算模式R=乡村建设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源强情况见表7.3-3。

2表7.3-3废气非正常排放源强情况一览表项目排放速率(g/s)排放量(t/a)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内径废气CH49.55301.136m0.8mH2S0.0320.9996NH30.082.592甲硫醇0.0010.036261.2预测内容预测本工程垃圾填埋场面源硫化氢、氨、颗粒物、甲硫醇、甲烷以及点源SO2、NOx在下风向浓度分布、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出现距离。1.3结果分析(1)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本次大气环境质量影响预测主要针对填埋场处理工程实施后,污染物SO2、NOx在有风条件下向地面落地浓度值见表7.3-4。表7.3-4污染物下风向落地浓度预测结果(有组织)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SO2NOx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1000.0010.2170.0051.8102000.0051.0160.0238.467

33000.0050.9910.0228.2564000.0051.0030.0238.3565000.0050.9450.0217.8746000.0040.8240.0196.8677000.0040.7600.0176.3338000.0040.7710.0176.4229000.0040.7500.0176.24810000.0040.7130.0165.94111000.0030.6670.0155.55612000.0030.6220.0145.18113000.0030.5800.0134.83314000.0030.5410.0124.50715000.0030.5050.0114.21116000.0020.4730.0113.93717000.0020.4430.0103.68918000.0020.4150.0093.46219000.0020.3910.0093.25520000.0020.3680.0083.06621000.0020.3470.0082.89322000.0020.3280.0072.73423000.0020.3110.0072.58924000.0010.2950.0072.45525000.0010.2800.0062.332最大距离194m0.0051.0180.0238.481D10%未出现未出现由上表可知,项目污染物SO2下风向最大落地浓为0.005mg/m3,浓度占标率为1.018%,D10%

4未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出现的距离为下风向194m;项目污染物NO2下风向最大落地浓为0.023mg/m3,浓度占标率为8.481%,D10%未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出现的距离为下风向194m。(2)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无组织污染物NH3、H2S、颗粒物、甲硫醇、甲烷在有风条件下向地面落地浓度值见表7.3-5。

5表7.3-5NH3、H2S、颗粒物、甲硫醇、甲烷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无组织)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NH3H2S颗粒物甲硫醇CH4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11.23E-060.00063.68E-070.0040.00010.01501.23E-080.00180.00010.02911005.74E-050.02871.72E-050.1720.00630.70165.74E-070.08200.00551.36332000.000140.07054.23E-050.4230.01551.72111.41E-060.20130.01343.34503000.000150.07584.55E-050.4550.01671.85111.52E-060.21640.01443.59754000.000150.07584.55E-050.4550.01671.85331.52E-060.21660.01443.60005000.000150.07424.45E-050.4450.01631.81331.48E-060.21200.01413.52506000.000130.06613.96E-050.3960.01451.61441.32E-060.18870.01263.13757000.000130.06263.76E-050.3760.01381.53111.25E-060.17890.01192.97508000.000130.06393.83E-050.3830.01411.56221.28E-060.18260.01213.03509000.000120.06253.75E-050.3750.01371.52671.25E-060.17840.01192.965010000.000120.05963.57E-050.3570.01311.45561.19E-060.17010.01132.827511000.000110.05603.36E-050.3360.01231.36891.12E-060.16000.01062.6600

612000.000100.05243.15E-050.3150.01151.28111.05E-060.14970.01002.489813009.80E-050.04902.94E-050.2940.01081.19679.80E-070.13990.00932.326514009.16E-050.04582.75E-050.2750.01011.11899.16E-070.13080.00872.174515008.56E-050.04282.57E-050.2570.00941.04618.56E-070.12230.00812.032816008.04E-050.04022.41E-050.2410.00880.98318.04E-070.11490.00761.910317007.80E-050.03902.34E-050.2340.00860.95287.80E-070.11140.00741.851518007.53E-050.03772.26E-050.2260.00830.92087.53E-070.10760.00721.789319007.27E-050.03642.18E-050.2180.00800.88897.27E-070.10390.00691.727320007.01E-050.03512.10E-050.2100.00770.85687.01E-070.10010.00671.665021006.75E-050.03372.02E-050.2020.00740.82476.75E-070.09640.00641.602522006.50E-050.03251.95E-050.1950.00710.79406.50E-070.09280.00621.542823006.26E-050.03131.88E-050.1880.00690.76486.26E-070.08940.00591.486324006.03E-050.03021.81E-050.1810.00660.73706.03E-070.08610.00571.432025005.81E-050.02901.74E-050.1740.00640.70995.81E-070.08300.00551.3795最大浓度433m0.000150.07664.60E-050.4600.01691.87221.53E-060.21890.01463.6400

7NH3、H2S、颗粒物。甲硫醇、甲烷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15mg/m3、4.60×10-5mg/m3、0.0169mg/m3、1.53×10-6mg/m3、0.0146mg/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766%、0.460%、1.8722%,、0.2189%、3.64%,D10%均未出现。

8(3)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预测结果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预测结果见表7.3-6。表7.3-6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预测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NH3H2S甲硫醇CH4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占标率(%)1000.000890.447200.000010.060711.12E-051.5970.0020.4532000.001310.657000.000363.578001.64E-052.3460.10726.7003000.001430.717000.000535.255001.79E-052.5610.15739.2004000.001440.721000.000575.737001.80E-052.5740.17142.8005000.001220.610000.000515.111001.53E-052.1790.15338.1256000.001220.611000.000494.881001.53E-052.1810.14636.4257000.001200.597500.000494.887001.49E-052.1330.14636.4758000.001180.590500.000484.778001.48E-052.1100.14335.6509000.001140.569500.000474.725001.42E-052.0340.14135.25010000.001140.568500.000464.557001.42E-052.0300.13634.000

911000.001110.555500.000454.548001.39E-051.9830.13633.92512000.001070.535000.000444.442001.34E-051.9100.13333.15013000.001020.510500.000434.279001.28E-051.8230.12831.92514000.000970.483950.000414.083001.21E-051.7290.12230.45015000.000910.457200.000393.872001.14E-051.6330.11628.87516000.000860.430900.000373.658001.08E-051.5390.10927.30017000.000810.406250.000343.447001.02E-051.4510.10325.72518000.000800.402400.000333.250001.01E-051.4370.09724.24819000.000790.397050.000323.219009.93E-061.4180.09624.01820000.000780.390650.000323.177009.77E-061.3950.09523.70021000.000770.383450.000313.125009.59E-061.3690.09323.31822000.000750.375700.000313.068009.39E-061.3420.09222.88823000.000740.367500.000303.005009.19E-061.3130.09022.42324000.000720.361400.000292.940009.04E-061.2910.08821.93525000.086

100.000020.007590.000292.891001.90E-070.02721.573最大浓度414m0.001280.639000.000585.767001.60E-052.2810.17243.025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项目燃烧系统发生故障的时候,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的CH4排放严重超标,最大占标率为43.025%,由此可见非正常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大,很容易造成空气质量超标,因此,建设单位一定要重视,加强项目处理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监控十分重要,不仅可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也可有效地减少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的影响程度。(4)影响预测评价(1)场界无组织污染物浓度达标分析填埋工程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NH3、H2S、颗粒物、甲硫醇、SO2等。本项目对填埋工程所产生的填埋气体采取收集后直接火炬燃烧的方式进行处理。项目填埋场导排系统集气效率可以达80%以上,甚至100%,而收集气体可完全燃烧,燃烧率达100%。本评价从最不利角度考虑,即集气率为80%,其余20%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7.3-7本工程估算模式面源选项和参数一览表污染物名称面源长(m)面源宽(m)面源高(m)源强(g/s)H2S267113350.006

11NH30.02甲硫醇0.0002颗粒物0.22建设工程填埋区边界距离项目场界最近距离约20m,根据工程分析源强计算及上述场界无组织预测结果见表7.3-8。表7.3-8场界无组织污染物浓度达标情况距场界下风向距离(m)颗粒物NH3H2S甲硫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100.00170.190.000160.084.75E-050.481.59E-050.23200.00230.260.000210.106.26E-050.632.09E-060.30500.00420.460.000380.190.000111.143.79E-060.541000.00740.830.000680.340.000202.036.75E-060.962000.01261.400.001150.570.000343.451.15E-051.643001.720.704.222.01

120.01550.001410.000421.41E-054000.01591.770.001450.720.000434.351.45E-052.075000.01611.790.001460.730.000444.391.46E-052.096000.01451.610.001320.660.000403.961.32E-051.887000.01361.510.001240.620.000373.711.24E-051.77场界监控点处浓度(20m)0.00230.260.000210.106.26E-050.632.09E-060.30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1.0mg/m31.5mg/m30.06mg/m30.007mg/m3由表7.3-8来看,本工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场界处的预测浓度为0.002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场界限值≤1.0mg/m3的要求。H2S、NH3

13和甲硫醇在场界的预测浓度分别为6.26E-05mg/m3、0.00021mg/m3和2.09E-06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场界浓度限值要求(H2S0.06mg/m3、NH31.5mg/m3、甲硫醇0.007mg/m3)。1.2大气微生物影响分析大气微生物(含菌气溶胶)是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环境空气中的生物污染物,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不良的大气微生物环境能使人、畜致病,使生物制品、部分生活用品、工业原料腐败变质。因此大气微生物状况是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同时又有别于其他理化污染物,是空气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垃圾场是影响大气微生物水平的敏感源,本次环评主要采用类比方法就本工程大气微生物的影响范围作简要评述。(1)评价标准发达国家已将微生物污染列为大气污染的重要项目,在环境污染评价及大气卫生评定中广泛采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根据京津塘地区大气微生物调查研究,拟定了大气微生物的分级标准,见表7.3-9。日本制定有空气微生物相对应的空气清洁度划分标准,见表7.3-10。表7.3-9大气微生物环境质量的分级标准级别程度含菌量(个/m3)

141清洁<10002较清洁1001~25003微污染2501~50004轻度污染5001~100005中度污染10001~200006重度污染20001~450007极重度污染>45001表7.3-10日本空气清洁度划分标准空气清洁度菌落个数/盘CFU(个/m3)清洁空气≤30≤4719普通空气界限≤150≤23595轻度污染空气≤300≤47190严重污染空气>300>47190(2)大气微生物污染类比调查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1998年对乌市西山垃圾场、大浦沟垃圾场场址进行了大气微生物的监测工作,其调查监测数据可以分别说明城区、垃圾场的大气微生物污染状况,见表7.3-11。表7.3-11乌鲁木齐大气微生物调查结果区域微生物(个/m3)质量分级污染程度空气清洁度

15乌市城区142375中度污染普通空气西山垃圾场273286重度污染轻污染空气大浦沟34943微污染清洁空气比较调查结果可知:城市建成区内大气微生物含量高于场外对照点,为5级中度污染程度,按日本清洁度划分标准属于普通空气;西山垃圾场区域大气微生物含量比城区高出一倍,为6级重度污染,属轻污染空气。西山垃圾场基本属于自然堆放的垃圾场,日处理垃圾500t左右,垃圾场作业面打,露天堆放时间长,使其所在区域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大气环境要明显优于堆放场,不同类型垃圾场大气微生物数量见表7.3-12。地点北京阿苏卫天津大梁庄乌市西山处理方式填埋垃圾场堆放垃圾场堆放垃圾场大气微生物(个/m3)81321263927328表7.3-12大气微生物对比表(3)本工程大气微生物影响分析

16类别比调查表明,垃圾场区域的大气中气挟菌数量明显高于城市或生活区,采用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大气微生物污染场地可大大降低,并且垃圾场大气微生物污染的范围一般不是很大,根据1999年天津市杨柳青大梁庄垃圾堆放场及周围大气微生物的监测结果分析,在微风条件下,垃圾堆放场大气微生物的影响范围小于1km,见表7.3-13。表7.3-13垃圾堆放场大气微生物监测结果单位:个/m3项目气挟菌总量好氧菌厌氧菌真菌垃圾场(中心)12630438018803370上风向1km306011602501650下风向1km313212125601360注:监测时气象条件风速1.4~1.8m/s;气温21.5~29℃下风向1km处的大气微生物数量与上风向1km处相近,而且其数值仅为垃圾堆放中心处的四分之一,说明垃圾场大气微生物对下风向1km外的影响已经很微弱。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采用污水填埋方式,且规模较小,大气微生物微弱影响程度和范围不会很大,应优于上表的调查结果,垃圾场对周围及下游区域环境影响更小。(4)类比因素分析

17西山垃圾场是乌鲁木齐市正在使用的垃圾场之一,日处理垃圾量500t左右,就其性质而言,属于大型的垃圾场。该垃圾场作业面较大,垃圾场地倾倒、满地区、场中心区和场外围区各测点空气中微生物的含量有明显不同。位于作业区下风向100m左右的2#测点,空气中微生物的含量最高,为7级,极重度微弱区,且大气微生物的含量随着与垃圾场距离的增加而减少。从六个测点时段均值上看,普遍存在上午的含菌量低于下午,早9:00时含菌量最低,这可能与温度、风速有关。与乌鲁木齐市城区大气微生物的平均含量(14237个/m3)相比,西山垃圾场除5#测点,日均值低于市区、6#测点,日均值与市区相比较近外,其余各测点,空气中的含菌量均远远高于市区,各时段含菌量也均高于市区。表7.3-14西山垃圾场大气微生物类比调查结果测点1#2#3#4#5#6#时段平均质量分级9:0034710399239627884028941017717694512:00380984501924539309413398723624872616:0058453803380418103539246561612339469619:0053104317123690330921446716564272786日均值460894925828220240243854125252732867766356

18质量分级(5)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空气微生物污染水平及其影响分析与正在使用的西山垃圾场相比,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场,近期日处理垃圾165t。该垃圾场采取分区作业、分区填埋、分区封顶的作业方式,严格实施即日覆土、中间覆土和终场覆土。特别是由于在填埋场作业区、进场公路和场区通道等区域表面实施定期洒水,使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此外,为防止填埋场场成为为蚊蝇、病菌的滋生地,除每日进行垃圾覆盖外,还定期对垃圾作业面、管理站、运输车辆、渗滤液调蓄池及邻近地区进行药物喷洒,因此,场区及其周围卫生质量状况将大大有所改善,空气微生物的浓度势必大大低于现西山垃圾场的水平。从目前国内已运营的卫生填埋场来看,填埋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能严格按规范要求作业,压实程度差,覆土不充分或由于垃圾量不大不能即日覆土,防尘措施未认真落实等。市垃圾场各项防护措施建成、运营后,如出现上述问题,填埋场及其周围的卫生状况就会很差,微生物含量相对较高。垃圾场四周1km范围内无人居住,通常情况下无人活动(项目工作人员除外),从上述类比资料分析,垃圾场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不大,对人群无影响。1.3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191.3.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采用无组织排放的NH3、H2S、甲硫醇和TSP排放源强作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评价因子,在填埋场填埋气产量最大年份,H2S:0.0023kg/h、NH3:0.0074kg/h、甲硫醇:0.00008kg/h,颗粒物排放源强为0.792kg/h。项目硫化氢、氨、甲硫醇和扬尘的排放通过导则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后,场界浓度达标,场界外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3.2卫生防护距离本工程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等恶臭物质的无组织排放,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污染物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可由下式计算:式中:Qc──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kg/h;Cm──污染物的标准浓度限值,mg/m3;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20L──卫生防护距离,m;r──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本期填埋库区面积30000m2,因此,其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确定为97.7m。A、B、C、D──计算系数,从GB/T13201-91中查取。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垃圾填埋场NH3、H2S、TSP排放主要以无组织排放为主,其排放量分别为0.0074kg/h、0.0023kg/h、0.792kg/h,计算结果见表7.3-15。表7.3-15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物标准限值(mg/m3)源强特征计算系数计算结果mQc(kg/h)r(m)ABCDNH30.20.007497.73500.0211.850.840.206H2S0.010.00231.812TSP0.90.7928.949由上述参数计算得出NH3、H2S、TSP的防护距离均为50m,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规定,本项目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21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中垃圾填埋场不应设在“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要求,本评价建议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0m。在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人畜供水点等。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见图7.3-1。从场址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来看,项目场址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畜牧场、养禽场、有固定场所的单位和工厂或人畜供水点等敏感点,故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根据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垃圾填埋场应设在人群集中居住区500m以外,本次评价最终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在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及其他人员聚集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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